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

  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其实是很多离婚夫妻的首选,但这需要离婚夫妻先满足了协议离婚的条件才行,不然去了民政局也是无法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对于办理协议离婚的夫妻来讲,这个时候也是有需要注意的事项。究竟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最好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拟写好离婚协议书。
  虽然民政局有统一的离婚协议书的格式,但其结构简单,基本对于离婚男女没有实质借鉴意义。为了防止在民政局拖延时间,或因意见不和又争吵,甚至防止一方反悔,提前拟写甚至签订好离婚协议书,是十分必要的。目前,不仅在上海,而且在全国的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机关都要求离婚当事人亲自抄写离婚协议,若当事人拟写了离婚协议书,只要抄写上去即可。
  2、控制、调解好自己的心情。
  爱到尽头都是怨。既然从如胶似漆走到形同陌路,原因肯定是多种多样的。就目前我们代理的案件中,造成夫妻劳燕分飞的最大原因是移情别恋。因此,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无过错、或过错少的一方大部分要么悲愤满怀,要么情仇满胸,心情矛盾和复杂显而易见。既然情绪波动,往往容易意气用事,对方一个眼神、一句话都有可能使另一方压抑在胸的怨气喷发。既然心中不爽,在讲话时自然刺耳,要离婚的一方最好洗耳恭听、少反驳、少“对花枪”,能忍让处且忍让,英雄不逞一时之能,控制、稳定自己的情绪才是上策。
  3、尽量不要让亲友参加登记离婚的过程。
  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人多了是件好事儿,但有时候,却可能变成一件坏事儿。离婚登记之时,离婚当事人双方自然心绪不定。自己的亲友自然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当然,这个角度自然带有偏见。
  4、提前摸清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和所带的证件。
  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首先要查询一下所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比如上海,每个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不一,这一点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站进行查询。所需的证件也可以一并询问,以防止到时因为少带某一样证件而白跑一趟,这一点对于涉外离婚登记尤为重要。
  5、对婚姻登记机关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绝大多数,从素质上来讲,应该是过硬的,在长期的工作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很多工作人员对人和蔼,性格随和。但因为有些工作人员不是法律专业人员,因此,有些观点和做法也可能有些欠缺,当事人不能一任听信他们的说法。这里面的学问也是很多的,并且方方面面都是与当事人利益相关,因此不能大意对待,否则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失。现实中,经常出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协议的情况,此时只能依法向法院起诉,获得了有利判决之后再申请强制执行了。
  
  
  
总结: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其实是很多离婚夫妻的首选,但这需要离婚夫妻先满足了协议离婚的条件才行,不然去了民政局也是无法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对于办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


·执行抚养费按月支付数额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执行抚养费按月支付数额的确定标准是什么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


·一、要求返还彩礼的条件是什么?
      一、要求返还彩礼的条件是什么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


·劳动者对于春招签的合同能毁约吗?
      劳动者对于春招签的合同能毁约吗?可以毁约的,只要提前3天书面提出辞职即可,并且这几天的工资也应该给你,劳动者有自主择业权。《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版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


·襄阳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襄阳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襄阳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试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切实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


·法院诉讼标的收费标准是全国统一的吗?
      法院诉讼标的收费标准是全国统一的吗?一、法院诉讼标的收费标准是全国统一的吗法院诉讼标的收费标准是全国统一的,民事诉讼法院收费标准是全国统一吗?民事诉讼法院会收取案件受理费和其他......


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