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相信大家说到买房子,都会想到,买房子的时候,都会签订购房合同

  相信您说到买房子,都会想到,买房子的时候,都会签订购房合同,这种就是最常见的书面合同。然而,在个别情况下,买卖双方的房子买卖交易却是通过口头约定等其他非书面合同方式交易的。您对于这种情况下的房产纠纷如何解决都存在着疑问。那么,房产纠纷事实没有签合同应该如何处理?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房产纠纷事实没有签合同
  买卖合同的形式多样,有的有书面合同,有的没有书面合同。有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提交双方的书面合同原件,认定买卖合同成立与否并非难事;没有书面合同的,要证明买卖合同的成立,就成了一道难题例如,在汽车配件配送、超市物流及饭店食材配送等送货上门的买卖交易中,当事人之间多以口头方式达成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下,该如何举证证明事实上买卖合同关系的存在呢?首先,在司法实践中,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主要证据包括:1、以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订立合同的,证明要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诸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证据。2、以行为作出承诺的,证明该行为已为相对人所接受的证据。3、以合同书的形式订立买卖合同的,由双方共同签章的合同书,即为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直接证据。4、根据《合同法》第33条只规定,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可以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自签订确认书时成立,因此确认书也是合同成立的直接证据。5、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证明合同已经履行且为相对人所接受的证据,例如由当事人签署的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或者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如果主张买卖合同成立的一方仅提供由其自己签发的送货单而无对方的签章,则最多只能证明自己已经发送了货物,并不能证明所送货物已为对方所接收,当然不能证明买卖合同的成立。诉讼中,双方没有以书面形式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主张合同成立,另一方主张合同不成立。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已经提交交货凭证、结算凭证或者债权凭证的证据场合,仅凭另一方的否定性抗辩能否直接否认买卖合同成立的事实,或要求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进一步举证,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到举证负担过重及公平原则,法院一般不会直接根据另一方的否定性抗辩就直接否定买卖合同成立的事实,而会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7条的规定:“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也就是说,在必要时,法院会要求主张合同不成立的一方就买卖合同不成立的事实进行举证。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当发生房产纠纷而且买卖双方在此之前并无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应该提供相关凭证接受证据,以此来证明双方的买卖交易。另外,在此提醒您,在进行买卖交易,如房屋买卖时,最好的做法是双方签订相关的而且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万一日出现什么问题,这个文件也能保障自己相应的权益。
  
  
  
总结:相信您说到买房子,都会想到,买房子的时候,都会签订购房合同,这种就是最常见的书面合同。然而,在个别情况下,买卖双方的房子买卖交易却是通过口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方就离婚协议未履行的怎么办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是先采取协议方式,而此时就要求离婚夫妻对相关事项协商一致,主要包括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问题以及债务承担问题,之后还要签订书面的协议,将协商约定......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到期了怎么办?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公众对网络的依赖上升到新的高度,因此,各类软件APP如雨后春笋一样成长起来,更加方便了民众的生活。作为软件开发者,应当都软件著作权的相关法规有所了解,下面,我们就......


·路政管理行政处罚条例有什么?
      行政处罚分为很多种,对于交通道路上的违法行为,有具体的相关法律条文来规定路政管理行政处罚条例。在交通部门发布额路政管理条例中对行政处罚的解释是什么?路政管理行政处罚条例有什么?具体......


·非本校学生在校内受伤学校承担责任吗?
      非本校学生在校内受伤学校承担责任吗?一、非本校学生在校内受伤学校承担责任吗?(一)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或者学生在校期间致害他人造成人身伤害事故这个要件应当具备以下要素......


·修路顾客摔伤谁负责赔偿?
      修路顾客摔伤谁负责赔偿?一、修路顾客摔伤应该由谁赔偿?修路顾客摔伤应该由修路的路政单位负责赔偿。二、人身损害赔偿该怎么计算一般按下列方法计算即可:1、医疗费用部分(1)医疗费:凭医......


·挪用公款潜逃应该如何定罪?
      在公司上班总有一部分人可以接触到公司的大额财产,公司的财产是不属于个人的,但总有一些人因为某种情况,进行挪用公款,能把公款补齐是好的情况,有的人直接卷钱然后潜逃,那么挪用公款潜逃应......


相信大家说到买房子,都会想到,买房子的时候,都会签订购房合同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