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社保工伤认定时间规定是什么样的?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由于一些原因导致自己的人身受到了伤害的话,那么是可以申请相应的工伤保险的,但是如果想要申请工伤保险的话,是需要到相关的部门进行相应的工伤认定的,但是进行工伤认定的话时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那么社保工伤认定时间规定是什么样的?
  
  一、政策规定的工伤认定时间
  1、工伤认定申请时间:30日内,最长不超过一年。2、工伤认定审核时间: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认定。
  二、工伤认定申请时间相关政策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此期限将丧失被认定为工伤的权利。
  三、工伤认定审核时间政策规定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做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做出结论期间,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一般来说当事人需要在受伤之后的30天以内到相关的部门进行工伤的认定,当然对于一些康复的比较慢不适宜移动的情况的话,进行工伤认定的时间也是可以放宽到一年之内的,而且在当事人申请之后一般60天就可以得到结果。
  
  
  
总结:如果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由于一些原因导致自己的人身受到了伤害的话,那么是可以申请相应的工伤保险的,但是如果想要申请工伤保险的话,是需要到相关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法院收集证据的范围是什么?
      法院收集证据的范围是什么虽然很多时候证据的都是都是靠当事人或委托的律师来收集的,但在一些情况下,其实法院也是可以依职权或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来收集案件证据的,对此有一定的范围限制。......


·一、重庆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重庆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


·工程质保金支付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支付规定是怎样的?质保金的约定,是为了约束各工程责任主体的责任心,通过此种方式,使得工程质量得到保障。工程质保金支付的规定,就是其中一种约束建筑施工单位责任的方式,扣留......


·无期徒刑减刑的规定是怎样的
      对于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讲,要是在服刑期间能够符合减刑条件的话,那么也是有机会获得减刑的,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对此我国也作出了规定,那究竟无期徒刑减刑的规定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


·民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听证会
      民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听证会一、民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听证会流程是什么?(1)听证会前首先由书记员清点核实申请人、案件调查人及其他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及其身份的真实性。(2)书记员宣布听证......


·诉讼时效起诉中断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诉讼时效起诉中断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诉讼时效起诉中断的法律效果主要是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


社保工伤认定时间规定是什么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