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异时用房子抵抚养费是否可行?

  夫妻双方在结婚后生育的孩子,在双方离婚时会由一方抚养,另一方则每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父母对孩子有抚养义务,所以在双方离异时不直接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必须支付。那离异时用房子抵抚养费是否可行?我们下面就和您一起来讨论一下这个话题。
  
  一、离异时用房子抵抚养费是否可行?
  
  可以的,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其中一方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法律规定可以追加抚养费的情况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是数年甚至十几年前订的标准,已赶不上物价上涨的幅度了。如果你是符合上述几种情况可以追加抚养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需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在实践中,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到30%。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完全准确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异时用房子抵抚养费是可以的,只要由离异双方共同协商即可。但每个地方的生活水平不同,而房产价值也会有所不同,所以如果房产所低的抚养费不足以支持孩子的基本生活的,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对方提出增加孩子的抚养费。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夫妻双方在结婚后生育的孩子,在双方离婚时会由一方抚养,另一方则每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父母对孩子有抚养义务,所以在双方离异时不直接与孩子共同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代收交警罚没款合理吗?
      代收交警罚没款合理吗?代收交警的罚款是合理的。目前有部分银行已经开通了网上缴纳交通罚款的服务,而且是免费的。如果你开通了网银,网上交罚单的过程其实也很简单,以工行为例,在查询和确认罚......


·我国《物权法》中相邻权与地役权区别和联系有哪些?
      我国《物权法》中相邻权与地役权区别和联系有哪些?一、简单区别和联系1、概念不同地役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之上设立的以供自己的土地便利使用的他物权。相邻权: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


·试用期被辞退补偿多少没签合同
      如果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的辞退属于非法辞退的情形,则可以申请用人单位的赔偿或补偿。但如果是正常辞退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试用期期间......


·遗赠扶养协议有哪些生效要件
      遗赠扶养协议有哪些生效要件遗赠扶养协议须采用书面的形式,是双方的民事行为且须由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的行为,双方都负有相应对待给付的义务,任何一方享受权......


·实践中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方式有哪些
      实践中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方式有哪些?1、起诉。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


·婚姻诈骗罪怎样量刑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诈骗三千元以上构成数额较大,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也是各地的最低立案标准。关于利用婚姻实施诈骗的,若是具体情节和诈骗所得的金额达到了诈骗罪的要求,则可......


离异时用房子抵抚养费是否可行?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