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伙人公司法的规定有哪些

  合伙人公司法的规定有哪些?
  
  在决定由自己创业建立一个公司后,发现不能独自承担一个公司创建的经济可以选择与他人合伙经营一家公司,而对于一个正规的企业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有相应的规定,那么合伙人公司法的规定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合伙人公司法的规定有哪些?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八)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对于合伙公司虽然没有一个专门的法律规定,但是在公司法中对合伙的相关责任和权利有所规定,对合伙企业进行相应的管控,划分清各合伙人的职责和义务,更多相关知识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总结:合伙人公司法的规定有哪些?在决定由自己创业建立一个公司后,发现不能独自承担一个公司创建的经济可以选择与他人合伙经营一家公司,而对于一个正规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信用卡欠债太多怎么办?
      信用卡欠债太多怎么办?1、可以选择最低还款,银行会判定无还款能力者,并且银行会收取高额手续费,手续费比代还费用还高。2、分期还款。分期还款的年利率大概是在5%左右,比最低还款要低13%左右......


·五险一金公司和自己缴纳的比例是多少
      众所周知的是,用人单位需要给自己的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五险一金是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法定福利,在用人单位缴纳的同时劳动者个人也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两者的比例是什么样子的就成为您......


·重大交通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
      重大交通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交通事故。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侵犯知识产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犯知识产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编分则、第三章、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


·合同诈骗单位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由于人与人之间诚信的缺失,同时也是因为合同签订环节的不严谨,在当今社会当中,经常会发生合同诈骗案件。诈骗的主体有时是个人有时是单位犯罪。对于不同的犯罪主体立案的标准也有所差异。针对......


·一、年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否为2年?
      一、年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否为2年?不是,讨要抚养费诉讼时效是永久的,并不受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


合伙人公司法的规定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