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信用卡诈骗过追诉期还可以追诉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犯罪行为被追诉都有一个规定的期限,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追诉期。不同的违法犯罪行为的追诉期都不同,今天我们要给您讲的是信用卡诈骗的追诉期。根据诈骗的金额和情节的严重性,对追诉期限有不同的规定。那么,信用卡诈骗过追诉期还可以追诉吗?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追诉期是多久
  
  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国刑法还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犯信用卡诈骗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犯信用卡诈骗罪,可能被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么追诉时效是5年;若可能被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10年;可能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追诉时效是15年;所以信用卡诈骗罪的追诉时效可能适用最长诉讼时效,经过20年还没有被追诉的,那么就不会再承担刑事责任了。
  
  二、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由于《刑法》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幅度不同,因此在不同的量刑幅度下法定最高刑也就不一样,意味着信用卡诈骗罪的追诉期有多个。具体的内容您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理论上说,信用卡诈骗的追诉期最高为二十年,特殊情况下认为需要追诉的,可以向相关政府机关上报。鉴于追诉期,如果您遭遇信用卡诈骗,应该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公安机关能尽快将犯人抓捕归案,尽可能减少对受害人的伤害。否则一旦过了追诉期,将犯人问责的可能性将会大大降低。
  
  
总结:根据法律的规定,犯罪行为被追诉都有一个规定的期限,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追诉期。不同的违法犯罪行为的追诉期都不同,今天我们要给您讲的是信用卡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容留他人吸毒罪刑法规定如何处罚
      、容留他人吸毒罪刑法规定如何处罚现实中,有的人不仅自己吸毒,甚至还呼朋唤友的到自己家里面吸毒,而周围的邻居可以对这样的行为进行举报,一旦达到了规定的标准,那此时就会认定构成容留他人......


·有效协议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有效协议管辖的条件有哪些(一)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在协议时只能约定一审的地域管辖,不得变更级别管辖,将依法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诉讼约定由中级法院或者高级法......


·交通事故起诉状交强险
      交通事故起诉状交强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


·一、道路交通事故手续人员伤残评定有哪些?
      一、道路交通事故手续人员伤残评定有哪些?(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二)伤者持《伤残评定......


·一、交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分为三大块,具体如下:(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图片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诉前财产保全后不起诉的后果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后不起诉的后果有哪些?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决,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将解除财......


信用卡诈骗过追诉期还可以追诉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