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管辖法院
要是夫妻选择诉讼方式离婚的话,此时就要先确定管辖自己离婚案件的法院,虽然我国各地都有人民法院,但针对实际的离婚案件,并不是所有的法院都可以进行管辖的。那究竟该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管辖法院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管辖法院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劳动教养,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未超过一年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关于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如果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军人一方为文职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离婚诉讼的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5、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6、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7、对于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案件,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8、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的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怎样调解离婚诉讼案件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
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而且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愿意执行,这不仅有效预防了纠纷的进一步恶化,也减少了法院的执行工作。
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λ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调解有三种结果: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起诉离婚中,除了要书写好起诉状,准备相应的起诉材料外,确定离婚诉讼管辖法院也是很重要的内容,不然案件得不到受理,自然也就没有判决,当事人也无法达到自己的最终目的。而在离婚诉讼中,根据法律中的规定,需要先进行调解才行,这点还请您注意。
总结:要是夫妻选择诉讼方式离婚的话,此时就要先确定管辖自己离婚案件的法院,虽然我国各地都有人民法院,但针对实际的离婚案件,并不是所有的法院都可以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呢?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1、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3、3......
·离婚了无房无法落户
没房子不能单独立户,单独立户必须要有单独的户籍地址,没房子可以挂靠人才市场或者单位集体户口。法律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
·遇到买卖婚姻的话应该怎么办
在旧社会的时候,很多家庭都是有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而在普通的人家,女儿长到一定年龄之后,往往就是将其“出卖”给一些人家当媳妇,这被称之为买卖婚姻,但其实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内......
·监护不仅仅一种权利
监护不仅仅一种权利,同样还是一种义务,一般通常情况下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父母便是其法定监护人,监护人就需要履行好自己的监督以及管理未成年人的职责,对未成年人还不成熟的民事行为能力负责......
·职务作品的各项权利归属是什么?
职务作品的各项权利归属是什么?1、单位作品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2、一般职务作品除单位......
·货物运单
┌─────────┐ 货物指定于 月 日搬入 ××铁路局 │承运人/托运人装车│ 货位: 货物运单 ├─────────┤ 计......
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管辖法院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