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要去哪里起诉?
现实中,要是夫妻感情破裂了打算离婚,而此时又选择诉讼离婚,就要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就会导致案件不被受理,当事人白跑一趟。那实践中,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要去哪里起诉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夫妻一方
?起诉离婚要去哪里起诉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异地应去哪儿起诉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异地起诉离婚有三种情况: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诉讼离婚的时候确定管辖法院可以说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夫妻双方都在异地的情况下,此时情况比较特殊。实践中确定起诉离婚要去哪里起诉,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作出,因为在不同的情况下,法律中规定的管辖法院都是不太一样的。
总结:现实中,要是夫妻感情破裂了打算离婚,而此时又选择诉讼离婚,就要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就会导致案件不被受理,当事人白跑一趟。那实践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起诉
起诉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
·国家法定加班计算工资标准是什么?
国家法定加班计算工资标准是什么?根据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
·以下几种情况,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有时候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要求对方归还借款,却被法院判决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这是什么原因呢?今天就来了解一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
·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为各自的个人财产。财产的分割问题几乎是离婚案件最容易有争议,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那么,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割?关于财产分割,法律上......
·民事管辖案件移送书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民事管辖案件移送书范本的格式是什么?()案移送[]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经初步调查,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移送你单位处理。案件处理结果请函告我局......
·医疗事故以及医疗过错的区别
医疗事故以及医疗过错的区别一、概念上的区别。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起诉离婚要去哪里起诉?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