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有的人选择一次性全款购房,而有的则是通过向银行申请按
实践中,有的人选择一次性全款购房,而有的则是通过向银行申请按揭购房。相比之下,自然是选择按揭购房的人比较多,毕竟现在的房价普遍偏高,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足够的资金可以一次性全款购房。而不管是哪种方式下购房,此时都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究竟按揭购房要注意什么事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按揭购房要注意什么事项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对于拥有公积金的刚需来说,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你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你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也就意味着你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2、还贷有困难可向银行申请延期
目前,有很多刚需因为自身原因或者家庭原因,导致还贷出现困难。无法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这个时候不要心急,也不要自己硬撑。可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银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但是,借款期限变更按规定只可办理一次。
3、借款当年不要提前还款
对于拥有公积金的刚需来说,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1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4、取得房产证后不要忘记退税
很多人因为不了解流程,忽略了一点,当您购商品房时,应将可退税的家庭成员全部作为房地产权利人写入买房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支付房款后即办理;购房者已缴个人所得税税基抵扣;申请取得本人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待您办妥房地产权利证明后的6个月内,应前往税务部门办理退税手续。
5、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
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借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同时认真阅读合同的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最好是在合同下来以后,自己多打印几份备用,以免遗失后,向银行重新补办。
6、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
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二、购房面积有误差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有的人符合了条件,因此想要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按揭贷款,虽然此时的贷款利率比较低,但也有需要注意的那就是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最好不要动用公积金,这样可能会对日后的公积金贷款有所影响。要是各位对按揭购房要注意的事项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实践中,有的人选择一次性全款购房,而有的则是通过向银行申请按揭购房。相比之下,自然是选择按揭购房的人比较多,毕竟现在的房价普遍偏高,也不是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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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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