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调解员在进行调解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在当今这个社会,在许多的工作中,都会发生一些劳动争议,这个时候一般都会先进行协商调解,在我国,存在着这样一种职业,也就是劳动关系调解员,他们会运用专业的知识化解纠纷,进行协商。那么,劳动关系调解员在进行调解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充分认识当前做好调解仲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调解仲裁工作,是调整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权益的重要手段,关系到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当前,随着经济结构的深刻调整和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实施,劳动者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劳动关系中潜在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现;近期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冲击的影响不断加深,部分企业经营困难,企业欠薪和裁员现象明显增加,劳动争议案件急剧上升,集体争议案件多发,劳动关系复杂多变。同时,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人事争议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争议案件高发与当前仲裁机构案多人少、工作基础薄弱的矛盾更加突出,我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面临的形势严峻,承担的任务艰巨。各地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解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把调解仲裁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
二、切实加强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会同工会、企业组织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增强企业自主预防和解决纠纷的能力。要依法帮助和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中小企业集中地区,大力推动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和推动乡镇、街道、社区基层组织或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以及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仲裁机构要对立案前未经调解的案件,试行向当事人发送调解建议书制度,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化解纠纷;要强化仲裁庭审过程中的调解工作,提高调解结案率。 人事行政部门要针对人事争议的特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用人政策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指导,加大争议调解力度,预防并从源头上减少争议的发生。 在全国逐步形成企业和行业性调解、基层调解、区域性调解以及人事争议调解在内的多渠道、开放式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网络,力争将50%左右的简易、小额争议通过调解解决在企业、乡镇、街道及社区。
三、进一步做好争议仲裁工作
各地仲裁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以兼顾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处理效率为重点,加大仲裁办案力度,力争将大多数案件及时结案。当前,要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及时办案,办好案。除确因案件太多难以按期开庭审理的以外,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结案,杜绝故意拖延案件审理的行为。要切实发挥仲裁终局在快捷、公正处理案件中的作用。要依法组庭,对于履行集体合同争议案件和其他复杂案件要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于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快速结案。人事争议仲裁在办案程序上统一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争议受理范围、管辖、仲裁委员会组成等方面继续按人事争议处理现有规定执行。在目前的法律框架和机构格局下,特别要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衔接和配合,依法落实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权利。 要做好与人民法院的衔接和配合,重点做好仲裁终局案件和仲裁逾期未审结案件与法院立案环节之间的衔接,确保当事人司法救济渠道的畅通。首先在整体上应当认识到调解工作的重要性以及急迫性,其次,在平时的调解工作中,没有发生争议之前要要注意预防,发生之后要认真的调解,最后就是做好仲裁工作。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总结:在当今这个社会,在许多的工作中,都会发生一些劳动争议,这个时候一般都会先进行协商调解,在我国,存在着这样一种职业,也就是劳动关系调解员,他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为什么要提存?
为什么要提存?提存的原因提存的构成要件包括:须有合法的提存人(主体要件);有合法的提存原因(情形要件);提存的标的与合同标的相符且适合提存(标的要件)。其中,合法的提存原因是核心要件。......
·2023年贩毒能判处缓刑吗?
2023年贩毒能判处缓刑吗?一、贩毒能判处缓刑吗?贩毒能否判处缓刑要看当事人是否存在适合缓刑的条件。缓刑的适用条件具体如下: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未离婚如何起诉抚养费?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离婚的夫妻关于抚养费的问题都是比较明确的,一般在离婚时会协商或者由法院来判决抚养费的支付。但是也存在这么一种情况,夫妻两人没有离婚,但其中一方因为一些原因又不支......
·想要将土地使用证过户给孙子该怎么办呢?
想要将土地使用证过户给孙子该怎么办呢?一、土地使用证过户给孙子涉及的问题1、爷爷奶奶可以与孙子之间形成产权变更协议。(1)孙子是成年人的,可以是买卖,也可以是赠与。(2)孙子是未......
·被批捕后侦查阶段律师可以查阅卷宗吗?
一、被批捕后侦查阶段律师可以查阅卷宗吗?律师不可以在侦查阶段查阅案件,律师只能在法院当庭期间查阅案件,因为案件的案卷涉及到侦查的机密也涉及到案件的机密,律师作为非公安机关人员是没有资......
·离婚时不能分的房产有哪些
房屋不仅在某种程度上是家的象征,让人有安全感,此外,房屋还是夫妻甜蜜生活的住所,是他们心理的归属。可当夫妻离婚时,它就成了一把利刃,大多数夫妻都会争夺、分割,但他们不知道有些房屋是......
劳动关系调解员在进行调解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