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收养关系解除的原因都有哪些

  收养关系解除的原因都有哪些收养关系本身就是通过一定的事实法律行为而建立的,因此之后当事人也是可以要求解除这样的关系。但说到收养关系解除的原因,其实也就是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了。到底我国法律中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呢?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收养关系解除的原因都有哪些
  (一) 依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1、 必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2、 当事人对财产生活已有适当处理。协议解除收养婚姻可按等级或公证办理,公证机关办理解除收养程序的,可按申请、审查、办证三个环节。当事人达成收养协议的,可按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公证机关进行解除收养关系程序办理。符合解除收养程序,双方财产问题上也无争议,是可以解除的。(二) 当事人依法要求解除的:在我国,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哪些条件?如果一方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节,调节无效的,可起诉到人民法院,依法处理。人民法院处理解除收养的纠纷,应当坚持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1、 养父母和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查清事实,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2、 养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利,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3、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的恶化,无法继续公共生活,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4、 养父母发现养子女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的,可准予解除。
  二、不能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证机关不能收理:(1)收养人与有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有一方不同意解除的;(2)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的生父母死亡并无其他监护人的;(3)无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的生父母有一方不同意的;(4)收养人或被收养人有一方患有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并在经济方面完全依靠被收养人维持生活的。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的可以双方之间先行协商,不能协商解除的再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时候也要注意一些不能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况,不能说养父母辛苦的抚养自己长大自己,自己因为不想赡养他们就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总结:收养关系解除的原因都有哪些收养关系本身就是通过一定的事实法律行为而建立的,因此之后当事人也是可以要求解除这样的关系。但说到收养关系解除的原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代位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人吗?
      代位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人吗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直系卑亲属,这是代位继承的一个原则。......


·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为什么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责任这是相辅相依的,我国公民在生活当中享有自己相应的权利,那么对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就必须要承担民事责任。在日常的民事纠纷当中,如果符合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的话......


·保理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是怎么收费的?
      保理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是怎么收费的?现在很多中小企业的账期都比较长,手中上有一大堆应收账款。针对这种情况,保理业务应运而生。中小企业可以凭借应收账款向保理公司融资,这样就相当于提前......


·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法院在司法审判中,虚假诉讼时有发生,虚假诉讼严重侵害了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那么虚假诉讼罪立案标准有哪些呢?为了让您更清楚了解到虚假诉讼罪的相关标准,请和我们在下文进行详细的阅读。......


·公务员被判拘役开除公职吗?
      公务员被判拘役开除公职吗?开除公职,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也就是就,行政机关的公务员被判刑后,就会被开除,而......


·上海电动车逆向行驶罚款多少?
      上海有很多的外地人员来本地工作而需要更加便利的电动车作为上班的交通工具,这就导致了道路上数量太多且太过灵活反而会让政府更加难以管理甚至直接影响了正常秩序,此时就需要加以处罚,那么,......


收养关系解除的原因都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