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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安全第一是建筑企业树立的基本原则,其必须牢牢遵守。如果建筑企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不够重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则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这就比较严重了,会导致人员的伤亡。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程序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做个具体介绍吧。
  
  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
  
  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二、工程质量处理的要求有哪些?
  
  1、处理应达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
  
  2、重视消除事故原因;
  
  3、注重综合治理;
  
  4、正确确定处理范围;
  
  5、正确选择处理时间和方法;
  
  6、加强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工作;
  
  7、认真复查事故的实际情况;
  
  8、确保事故处理期的安全。
  
  三、工程质量事故是怎么分的?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由此可见,当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方会下发工程暂停令。建筑企业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并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如果是严重工程质量事故,政府部门还会介入处理。等调查结果出来后,根据责任认定对负责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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