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怎样才能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标志?

  怎样才能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标志?绿色食品是我国近年来根据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保要求按照特定方式生产出来的食品,生产出来的绿色食品都必须要经国家严格检验,并发放相关资质证书和质量认证标志才能合法经营。那么怎样才能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标志呢?我们会在下文详细介绍清楚。
  一、申请绿色食品认证标志的流程:
  1、申请人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含附报材料),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绿色食品管理部门。2、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委托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对该项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进行环境评价。3、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会同权威的环境保护机构,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合格的,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监测机构对其申报产品进行抽样,并依据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的,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5、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质量和卫生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综合审查(含实地核查),并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由农业部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及编号;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同时公告于众。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按照《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中规定:“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 人均可作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对标志申请人条件具体 做了如下规定:1.申请人必须要能控制产品生产过程,落实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标准要求;2.申报企业要具有一定规模,能承担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3.乡、镇以下从事生产管理、服务的企业作为申请人,必须要有生产基地,并直接组织生产;乡、镇以上的经营、服务企业必须要有隶属于本企业,稳定的生产基地; 4.申报加工产品企业的生产经营须一年以上。综上所述,绿色食品认证标志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商标,更是对食品安全、健康等性质的检测依据和判断标准。然而,市场鱼龙混杂,总有些不法分子打着绿色食品的口号出售没有经过国家检测把关的食品,扰乱市场还严重危害人们的健康,因此,无论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应对此标准有所了解,合法经营,共同保障饮食安全。
  
  
  
总结:怎样才能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标志?绿色食品是我国近年来根据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保要求按照特定方式生产出来的食品,生产出来的绿色食品都必须要经国家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怎样投诉假冒伪劣产品
      可以直接拨打消费者热线举报也可以向工商局举报。同时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


·分公司签的合同自己可以承担吗
      分公司签的合同自己可以承担吗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


·绑架小孩会判多少年
      绑架小孩会判多少年?一、绑架小孩会判多少年结合刑法修正案(九),刑法第239条的规定:(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什么是后合同责任?
      后合同责任的概念后合同责任即违背后合同义务所引起的责任,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不履行后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强制协助等民事法律后果。二、构成要件后合同责任的成立......


·一、非全日制用工公休日有相关规定吗?
      一、非全日制用工公休日有相关规定吗?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按照劳动法和劳......


·一、广西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广西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广西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医疗费赔偿标准、残疾赔偿金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等,赔偿标准具体如下:1、医疗费赔偿标准:指......


怎样才能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标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