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敲诈勒索罪与强迫交易罪有哪些区别

  有时我们在区分两种罪案时不由的会混淆两者的概念,把两者混为一谈,例如敲诈勒索罪和强迫交易罪,但实际上每一种罪案都有其不同的定义。同时在其他方面多多少少也有一些差异,下面就敲诈勒索罪与强迫交易罪的区别,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强迫交易罪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根据《刑法》与《刑法修正案(八)》,强迫交易罪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行为:
  
  1、强买强卖商品的;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 收购 公司、企业的 股份 、 债券 或者其他资产的;
  
  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二、敲诈勒索罪是什么意思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有的学者认为,敲诈勒索罪的对象是复合的,包括人和公私财产。从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入手,敲诈勒索的客体只能是财产所有权,因而其犯罪对象只包括公私财物,而不包括人。
  
  三、强迫交易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强迫交易罪与敲诈勒索罪在行为方式上有诸多相同之处,但二者之间有严格区别:
  
  (1)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敲诈勒索罪则只能使用威胁、要挟方法,若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则超出了敲诈勒索罪的范围,此其一。其二,本罪行为人在强迫对方达成交易后一般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商品作为代价,而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则完全是无偿占有被害人财物。
  
  (3)主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4)主体不同。强迫交易罪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而敲诈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敲诈勒索罪与强迫交易罪虽然有诸多相同之处,但实际上两者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在区分两者时对当事人的法律知识储备要求较高,区分两者的细节也较为复杂,所以若当事人遇到此类情况时可与的在线律师取得联系,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讲解以及贴心的法律援助,从您的实际情况出发为您排忧解难,为您争取最大利益。
  
  
总结:有时我们在区分两种罪案时不由的会混淆两者的概念,把两者混为一谈,例如敲诈勒索罪和强迫交易罪,但实际上每一种罪案都有其不同的定义。同时在其他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
      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一、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离婚个人财产车被女方偷走是否可以追究女方的法律责任?
      一、离婚个人财产车被女方偷走是否可以追究女方的法律责任?可以,如果未达到一定数额,不犯罪但违法,要被治安拘留,如果达到一定数额,犯盗窃罪,根据数额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


·车被工地高空坠物砸了怎么办?
      高空坠物问题在我们国家已经成为了热点问题了,特别是生活在大城市当中的话,我们面临的情况更是多种多样,在面临高空坠物的时候我们最头疼的一个问题就是该由谁来赔偿,特别是现在高空坠物的话......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相关法规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相关法规,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给劳动者额外的经济补偿。但是如果是因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要求,出现了即使是调整了工作岗位依然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用......


·笔迹鉴定中如何判断笔顺特征?
      笔迹鉴定中如何判断笔顺特征?(一)运笔特征书写汉字的运笔动作,包括起笔、行笔、收笔三个方面,书写任何一格笔画都要经历这三个阶段,所以运笔特征也相应地表现在起笔特征、行笔特征、收笔特征、......


·探视权一个月几次一次几天?
      探视权一个月几次一次几天?1、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你们双方约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判决。一般每个月两、三次,情况不一样,法院......


敲诈勒索罪与强迫交易罪有哪些区别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