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入职不到一年离职公司要求赔偿合理吗?

  现在社会上,对于很多人而言,能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已经十分不容易,尤其是对于毕业生而言,社会上甚至流行着毕业等于失业的说法。而对于一些人来说,他们不满足于现状,有着更高的追求,于是选择了跳槽和离职,那么,入职不到一年离职公司要求赔偿合理吗?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辞职信的基本格式
  
  1、标题
  在辞职信第一行正中写上辞职信的名称。一般辞职信由事由和文种名共同构成,即以“辞职信”为标题。标题要醒目,字体稍大。
  2、称呼
  要求在标题下一行顶格处写出接受辞职信的单位组织或领导人的名称或姓名称呼,并在称呼后加冒号。
  3、正文
  正文是辞职信的主要部分,正文内容一般包括三部分。首先要写出书信辞职的内容,开门见山让人一看便知。其次叙述递交书信辞职的具体理由。该项内容要求将自己有关辞职的详细情况一一列举出来,但要注意内容的单一性和完整性,条分缕析使人一看便知。最后要写出自己递交辞职信的决心和个人的具体要求,希望领导解决的问题等。
  4、结尾
  结尾要求写上表示敬意的话“此致敬礼”,意思非常明白:在此给您敬礼。“此致敬礼”的两种写法第一种写法:在正文之下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此致”,“敬礼”写在“此致”的下一行,顶格书写。要注意的是,“此致”后边不加任何标点,因为这句话未完。“敬礼”后加惊叹号,以表示祝颂的诚意和强度。第二种写法:正文后紧接着写“此致”(其后不加标点),另起行顶格写“敬礼!”此处“敬礼”的顶格,呼应于起首对收信人的称呼,是古代书信“抬头”传统的延续。古人书信为竖写,行文涉及收信人姓名或称呼,都要把对方的姓名或称呼提到下一行的顶头书写,以示尊重。它的基本做法,为现代书信所吸收。
  5、落款
  辞职信的落款要求写上辞职人的姓名及递交辞职信的具体日期。
  三、入职不到一年离职公司要求赔偿合理吗?
  不合理,落户与公司无关的,可拒绝赔偿。离职就是离开现有的职位。公私机关的工作人员因退休、辞职、停职、免职、死亡等原因,脱离其所担任的职位。与离岗有共同之处:离岗是指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领导成员或中层干部),虽然未到法定退休、退职年龄,但又有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办理离职手续,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现象。离岗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一律不变,仍与原单位保持工作关系,但不占单位的干部职数和编制人数。并且员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因此公司不能因此向员工索要赔偿。员工的入职是经过了很多层程序的筛选才能够被选上的,能够入职也是对员工能力的一种证明。但是对于离职,这则是入职员工自己的自由,即使入职不到一年离职,员工仍然可以提交辞职信后辞职,而公司无权要求赔偿的,因此,对于这种情况,员工可以拒绝赔偿。以上就是本文的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总结:现在社会上,对于很多人而言,能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已经十分不容易,尤其是对于毕业生而言,社会上甚至流行着毕业等于失业的说法。而对于一些人来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是想要离婚的,现实中经常出现一方要求离婚但另一方就是死活不同意的情况。此时,其实很多人都不清楚接下来应该怎么办,甚至有的人还认为只要对方不同意离婚,就不能解除婚姻......


·借车给无驾照者该如何处罚
      具体如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而车主若在借出车辆前明知其朋......


·行政诉讼侵犯名誉权的起诉怎么赔偿?
      行政诉讼侵犯名誉权的起诉怎么赔偿?侵害名誉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一是财产损害。在侵害名誉权的情况下,也会使受害人遭受财产的损害。此种情形应按实际损失赔偿。二是精神损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


·管辖权异议先立案处理吗?
      管辖权异议要立案处理吗?不需要单独立案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1、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


·妨害公务批捕后可以保释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


·什么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实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死缓,但需要注意死缓不属于刑罚中规定的具体处罚,仅仅是法律中规定的一种特殊制度。那么您知道什么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吗?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入职不到一年离职公司要求赔偿合理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