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现在大城市中房价上涨,很多外地进入城市的年轻人买不起房,只能

  现在大城市中房价上涨,很多外地进入城市的年轻人买不起房,只能租房。但是有些情况经常侵害到租房者的切身利益,比如二房东、霸王条款、随意房租上调等等。现在很多城市都出台了租售同权政策,房产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的相关知识。
  
  
  一、房子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
  
  
  《方案》明确,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具体细则由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二、租售同权的基本内容
  
  
  1、扶持住房租赁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蓬勃发展。广州采用一切方法,抢占一切先机,打造广州现代租赁产业总部经济。
  
  2、做大租赁供应市场,鼓励供应主体多元化,商住同权。允许商业用房改租赁住房,土地年限不变,水电气按照民用标准实行。贯彻落实去年六月三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第十二条的描述“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3、减税,只要租赁就减税。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必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4、租房可就近入学,租售同权。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
  
  5、增加住房公积金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凡是租赁提取公积金,月提取最高限额由原来的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30%,提高至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40%。
  
  6、租金不能随便涨。《方案》指出,要保护承租人的稳定居住权。通过对租期和租金依法进行规范,控制承租人租房成本,保障承租人长期、稳定的居住权益。
  
  7、中低收入公积金缴存人优先租赁。《方案》指出,将在公共租赁住房中划出一定比例,优先租赁给符合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规定的中低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三、关于租售同权,目前有什么规定?
  
  
  2017年5月22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的2017年绩效任务中,把推进《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的调研起草工作,培育和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作为首要任务,可见未来发展租赁市场、实现租售同权的重要性。
  
  1、确定培育和发展租赁市场
  
  早在2016年6月3日,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文件针对租赁市场提出了目标,要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同时要发展住房租赁企业。
  
  2、租房权益获立法保障
  
  为了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明确承租人的权利义务,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2017年5月1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针对目前租赁市场的各种现象做出了规定,比如其中第十四条明确规定“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况外,出租人不得扣留押金。出租人扣留押金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3、广州率先提出租售同权
  
  2017年7月1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租房人子女可就近入学的规定,力求实现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
  
  4、确定首批试点城市
  
  2017年7月18日,住建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大中城市要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民营的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厦门、深圳、南京、杭州等12个城市成为首批试点。在厦门,很多人都期望可以租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租售同权将逐步通过立法使租房居民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房产租售同权,简单来讲就是房产出租和售卖都必须使得租房人和购买房产的人享有同等的住房、医疗、教育上的权益。12个城市开始房产租售同权试点工作,这样外来打工的年轻人的租房购房权利得到了有效保障。房产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以上我们整理的资料做出了回答。
  
  
  
总结:现在大城市中房价上涨,很多外地进入城市的年轻人买不起房,只能租房。但是有些情况经常侵害到租房者的切身利益,比如二房东、霸王条款、随意房租上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由公司代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一、由公司代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公司代签劳动合同的行为一般是不合法的,如果代签劳动合同是经过了劳动者本人的同意,并且该劳动者也实际接受了劳动合同的内容,那该代签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夫妻二年分开自动离婚吗?
      一、夫妻二年分开自动离婚吗?夫妻二年分开并不会自动离婚,我国民法典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需要民政局协议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才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


·罪犯得了什么病能监外执行
      罪犯得了什么病能监外执行根据《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中的规定,一般罪犯在有下述疾病的时候,符合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疾病要求。罪犯有下列严重疾病之一,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的......


·养殖场强拆找农业部行吗
      不行。如果是违法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并且可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拆迁人赔偿强拆行为造成的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


·无偿租凭协议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无偿租凭协议合同的内容是什么?房屋无偿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使用期限、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的权利义务、协议解除、争议解决和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等。房屋租赁合同......


·工程变更索赔程序是什么?
      工程变更索赔是指施工单位由于一些施工过程的具体情况变化,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的意思。一般在于建设单位没有履行合同的规定,或者增加一些建筑费用,施工费用等,造成过程实施的困难。那么工程......


现在大城市中房价上涨,很多外地进入城市的年轻人买不起房,只能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