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企业改制遗留问题法院受理吗,企业改制有哪些

  企业改制遗留问题法院受理吗,企业改制有哪些问题?在我国可以说法院是解决问题的最后一个途径,所以对于法院受理的案件的范围也被很多的人进行了无限的放大,其实在我国法院并不会受理所有的案件,对于一些法律中明确规定的案件,法院是不会进行受理的,那么企业改制遗留问题法院受理吗,企业改制有哪些问题?一、企业改制遗留问题法院受理吗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合作化运动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例如老股金退还、与遗留问题密切联系的资产量化等,都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应由政府部门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作化运动中的遗留问题不应由人民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受理的复函》明确:“.合作化运动中的遗留问题,应由政府部门处理,不属人民法院主管范围.”合作化运动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个体农业经济改造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农村合作经济的过程。在合作化运动中,成员要缴纳入社股金,而本案中的老股金退还,就是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另外,集体经济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依据相关文件,要进行老股金退还、资产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造试点三步,而李凤英、北京市玉渊潭经济合作社、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农工商总公司股东权纠纷案中进行了两步即老股金退还、资产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造并未正式开始。李凤英所争议的集体改制财产、社员代表大会决议无效、确认个人股份都是与老股金退还和资产量化相关,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依法不应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而应由政府部门处理。二、企业改制有哪些问题厂办大集体、壳企业、三供一业等历史遗留问题,是国企改革不彻底的产物,如果不及时给予关注并妥善处理,将给严重影响国资国企改革进程,甚至激化社会矛盾。应在分析国企改革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解决的历史和现实原因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一是改革顶层设计关注效率而忽视社会公平。如东北地区的政策指出,通过制度创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成为产权清晰、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切实减轻主办国有企业负担,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创造条件。在试点的基础上,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妥善解决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问题,并适时在全国推开。二是国企改革快速推进而导致改革成本高企。以国有企业最为集中的东三省为例,经过近10年的改革,地方国有企业无论其规模还是数量都显著减少,其在当地经济中的作用已明显下降。以前依赖于主办国有企业的厂办大集体,绝大部分因缺乏竞争力而被淘汰出局,成为无主办企业、无资产和无经营活动的“三无企业”,这些企业因拖欠职工工资、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等内债而无法破产,由此将企业转嫁给主办的国有企业。东三省在改革攻坚中,厂办大集体企业数量多,涉及上百万人的社会保障问题,“三无企业”及其相关问题的解决,给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带来很大的压力。企业改制是不少人都比较的关心的一个问题,而且随着企业改制的完成,不少由于企业改制而导致的问题也同样在不断的出现,所以不少人会问这样的问题,那就是企业改制遗留问题法院受理吗,其实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这个问题做出了相应的解释,那就是法院不受理此类案件。
  
  
  
总结:企业改制遗留问题法院受理吗,企业改制有哪些问题?在我国可以说法院是解决问题的最后一个途径,所以对于法院受理的案件的范围也被很多的人进行了无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农村集体山林承包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集体山林承包政策是怎么规定的一、农村集体山林承包政策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


·开庭程序是怎么样规定的?
      开庭程序是怎么样规定的?1、如果起诉立了案,到传票开庭需要多长时间?起诉费用是多少?一审的审理期限是6个月,即从立案到送达判决。立案后多会开庭是法院根据受理的案件数量和顺序决定的,但不管......


·员工怀孕期间可以辞退怎么补偿?
      员工怀孕期间可以辞退怎么补偿?员工怀孕期间可以辞退的补偿方式是给予双倍工资的补偿,《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


·委托作品纠纷的审理
      委托作品,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依自己提供的经费、素材,按照委托人的意思和要求创作的作品。依《著作权法》规定,委托作品的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


·一、结婚女方需要准备什么?
      一、结婚女方需要准备什么?1、婚纱结婚当天是每个姑娘人生中最美的一天,选择一款好的婚纱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时间比较短或者经济不太充裕可以选择租赁婚纱,如果婚期还长时间可以定制一款专属自......


·非法集资有人数上限吗?
      为了区分非法集资和正常集资之间的区别,我国有关文件对其构成要件进行了说明,其中一点就是非法集资是面对社会公众不特定对象展开的。既然是集资,集资的人数就不会是几个,在近年来查处的非法......


企业改制遗留问题法院受理吗,企业改制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