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应多少年?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应多少年?现实生活中,每个家庭都想拥有自己的一套房屋,所以购买房屋就成为家庭大事。相信您都知道,在我国房屋虽然没有使用年限的规定,但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就有使用年限的规定。那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应多少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应该怎么办?下面就由我们详细为您介绍。一、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应多少年?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应为7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二、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1、要想知道房屋产权到期后怎么办,首先要了解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长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2、按照新颁布的《民法典》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房子产权到期后房屋所有人可以选择申请续期。一般来说,住宅房产权是70年,办公楼是50年,商业是40年。但是,现在的房子都不会使用70年的,按现在的政策,商住楼产权到期后缴很少一部分土地续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了。年限和之前一样。3、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还有一种情况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在我国,土地的使用年限是与该处土地的使用性质有关的,作为住宅的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70年,而公园、工业等用地的土地地使用权年限各有不同。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当事人如果要继续使用土地,应缴纳一定的土地续让金。
  
  
  
总结: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应多少年?现实生活中,每个家庭都想拥有自己的一套房屋,所以购买房屋就成为家庭大事。相信您都知道,在我国房屋虽然没有使用年限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条件有哪些一、民事诉讼中止审理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


·注册资本的完税证明是由那个部门开具的?
      注册资本的完税证明是由那个部门开具的?注册资本的完税证明是由税务局开具的,企业注册的行为是一定需要纳税的,并且对于当事人来说,纳税是一种法定的义务,即使公司的很多股东,在公司设立之初......


·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
      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在刑事诉讼案件的事实需要运用证据来证实,而能够真实再现案件的客观事实的证据,不可能是单一的,它需要由多个证明方向一致的证据形成的证据体系来完成。为此,在刑事诉......


·隐名股东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隐名股东存在哪些法律风险1、无法证明自己和显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是合同关系,但是如果两者之间未订立书面合同又不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或者虽有书面合同但......


·什么是知识产权律师?
      什么是知识产权律师?一、什么是知识产权律师?知识产权律师是按专业划分的律师的一个分类,主要是处理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相关事务。知识......


·侵犯著作权如果没有盈利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侵犯著作权如果没有盈利需要支付赔偿金吗?侵犯著作权如果没有盈利需要支付赔偿金,侵权没有获得利益的,如果造成了实际损害的,按实际损失赔偿,损失和获得利益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应多少年?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