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离婚抚养费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现如今,人们的生活观念越来越开放,各地的离婚率可谓高居不下。由于现代生活条件的不同,夫妻双方离婚以后要面临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当然最重要的就是关于孩子的问题,在判定孩子的抚养权后,有关抚养费的支付就是比较重要的问题了。各级政府法院在判决时,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裁决。以下是对于江苏离婚抚养费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问题的介绍。
一、抚养费纠纷怎么解决?
关于子女抚养费问题,离婚当事人双方既可以协商确定,也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如果选择协商确定,数额由离婚双方约定。如果选择诉讼判决,法院将依据下列规定来确定。
二、江苏离婚抚养费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付,虽然在个案中会有地区和经济水平上的差异。总的来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我们已经为您作了详细的解答。孩子的抚养费不但包括生活费,还有教育费和医疗费。江苏省规定的抚养费的标准,结合当事人具体的收入情况来判定。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子女残疾的情况,抚养费会要求适当增加。孩子在未成年以前,父母都具有抚养的义务。
总结:现如今,人们的生活观念越来越开放,各地的离婚率可谓高居不下。由于现代生活条件的不同,夫妻双方离婚以后要面临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当然最重要的就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一、遗产赠与房产过户手续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遗产赠与房产过户手续规定是怎么样的?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全过程。房......
·江苏省工伤鉴定9级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江苏省工伤鉴定9级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又名工伤九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九级伤残,享受九级伤残赔偿标准。二、具体标准1)癫痫轻......
·质押占有改定交付是否生效
质押占有改定交付是否生效?无效,交付作为动产质权的生效要件,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作另外的约定,否则无效。创设质权的行为应当公示,公示是质权的生效要件。质物依其性质可以移......
·对于交通肇事赔偿交通费吗
对于交通肇事赔偿交通费吗交通肇事不需要赔偿交通费。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
·缓刑期间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我们发现可能会在对罪犯执行相应刑罚的过程中,发现他其实还有遗漏的犯罪没有做出处理的,这种情况下自然也是要对漏罪量刑处罚之后,将前后罪数罪并罚。那现实中要是在缓刑期间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未成年人立的遗嘱有效吗
未成年人立的遗嘱有效吗1、我国继承法没明确规定公民的遗嘱能力,但《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此条规定从反面规定了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江苏离婚抚养费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