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2个孩子抚养权问题是怎样解决的?

  结婚时间长了两个人的矛盾就会变得越来越大,只能选择离婚来这地结束这段感情从而双方获得新生。但是离婚之后的最大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都不愿意将孩子让别人养,因此婚姻法就做出详细规定。那离婚2个孩子抚养权问题是怎样解决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新婚姻法离婚2个孩子抚养权归属
  
  (一)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首先,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其次,如果出现某些特殊情况,父方也可获得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1、在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
  
  2、母方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父方可获得抚养权: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两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首先,在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其次,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情况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两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归属中的特殊情形——十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子女一旦年满十周岁,就意味着其作为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心智成熟度及对外界的理解能力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可以对于今后自己随父或随母哪一方共同生活做出判断和选择。因此,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选择跟随父或母生活应当是一种无条件的权利,不能将其视为无足轻重的“意见”。在离婚案件中,对子女跟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当优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问题,尤其是身心健康,其重心在于尊重子女的意见,保护子女权益,然后再考虑父母意愿,才符合法之精神。
  
  法律是允许双方当事人自己去协调,并且是以两个人协调的结果为准,但是如果协调未果就交由法院判决为准。根据现实经验一般基本上都会判决一人一个孩子,因为这样保证了双方的合法权益。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或者有任何疑问,详情请咨询专业为你解答。
  
  
总结:结婚时间长了两个人的矛盾就会变得越来越大,只能选择离婚来这地结束这段感情从而双方获得新生。但是离婚之后的最大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是多少?
      一、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是多少?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因各地的政策和经济水平不同也有所不同,基本在每月2000元左右,与正式编制的老师收入还是有比较大的差距的。二、临聘......


·一、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还可以重新考驾驶证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还可以重新考驾驶证吗?交通肇事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重新考取驾驶证。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犯罪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


·有了承包工程的资质,那么在承包之前,应该先了解一下建设工程质
      有了承包工程的资质,那么在承包之前,应该先了解一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首先要清楚自己属于哪个单位,才能更准确地知道自己有什么责任、义务以及要求。只有使建设工程依法建设,才能获得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期限是怎样规定的?国家所做出的任何一项决定,都需要告知相关的人员,这是民主的体现。比如说在我们国家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需要事先告知行政相对人。那么很多人都想要知道行......


·股东会决议效力规定是什么
      一、股东会决议效力规定是什么《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


·结婚未登记彩礼要返还么我国的婚姻法没有婚约彩礼方面的规定
      结婚未登记彩礼要返还么我国的婚姻法没有婚约彩礼方面的规定,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


离婚2个孩子抚养权问题是怎样解决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