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信托收据与信托让于担保的比较

  信托收据不是一种独立的担保制度,更不是一种担保合同制度。如英国和我过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制中的信托收据制度,就不被视为一种独立的担保制度。

    信托让于担保更多地显示出担保物权的特点。因为,如债务人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债务,信托让于人可将担保物出售给第三人,而无须拍卖、公开拍卖、事先估价或其他司法措施或非司法措施,并以所得价金直接支付债务,余额应交债务人。这种规定很显然侧重从债权人对物的占有角度来规定的。在信托收据的情形下,由于物是由债务人——进口商所占有和控制,进口商对物进行处置,信托收据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多数情况下无法通过债权人直接处分物来实现债权利益,而只能从信托法律关系的角度—受托人的债权债务与因信托财产而产生的债权债务相分离来解决。如果当事人在处分物之后未能将有关款项支付债务,则可追究其违反信托的法律责任。英国衡平法中具体的追究责任措施有:命令归还一笔混合的金额或以这笔钱买得的财产;在信托收据的情形下,最可能发生的情况是受托人——进口商在出售货物之后不将货款偿还给银行,而存入其他银行或用语偿还他人债务、购买其他货物等。如果是金钱上的混合——存入其他银行账户,英国的判例规则是推定受托人首先提取他自己的钱并视为他自己的钱提完之前,不会提取信托项下的钱,不问各笔金额付入银行账户的时间先后。对于将信托财产所得收益用于偿还委托人的债权。如果是将信托财产所得用于购买其他货物,则委托人可以对该财产取得优先受偿的权利。
总结:信托收据不是一种独立的担保制度,更不是一种担保合同制度。如英国和我过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制中的信托收据制度,就不被视为一种独立的担保制度。信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刑事申诉时效是多长
      刑事审判中,判决以后还有救济的途径,那就是申诉,《刑事诉讼》中对于申诉时效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刑事申诉时效是多长?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一、刑事申诉时效......


·如何防止破产逃债?
      破产逃债是企业借助破产偿债程序并在破产事务管理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违法违规操作以逃避债务的行为。  常见表现有:  1.名为集体或私营法人企业,实为个体企业或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其它组......


·工伤补贴的赔偿项目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补贴的赔偿项目是怎么规定的?(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


·工伤鉴定等级书补办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是指员工发生工伤之后对员工进行的伤残等级鉴定。我们知道,员工工伤之后会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而赔偿数额会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工伤鉴定等级书获得相应的赔偿。如果将该等级书不慎丢失......


·什么是走私行为
      违反有关海关的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是走私行为。《刑法》第一......


·交通事故后续治疗费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要是有人员受伤的话,那么此时最重要的不是对事故进行处理,而是要先对受伤的人进行救治。经过一段时间的医治出院后,则还会涉及到后续治疗的问题,因此在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中就包括了......


信托收据与信托让于担保的比较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