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者在聘期内想跳槽该怎么办

  聘期一般就是劳动合同里面约定的期限,通常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双方经过协商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但有的劳动者可能在聘期内就有跳槽的想法,此时劳动者在聘期内想要跳槽的话应该怎么办呢?现在,就请跟魏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劳动者在聘期内想跳槽该怎么办
  首先,根据《劳动法》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如果在上述情况之一出现的情况下,劳动者个人不需承担任何责任。其次,《劳动法》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同时规定,因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根据劳动部(1995)233号文件的规定,这里的损失包括:(一)用人单位招录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劳动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这里主要说一下关于约定的违约金问题。实践中,因劳动法没有规定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最高限额和具体数额,故双方可能就违约问题约定了很高的违约金,这是否有拘束力呢?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为保护劳动者的利益,过高的赔偿金一般不予支持。多数都是从考虑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收入出发,以实际赔偿为原则,即违约金和单位实际损失相符。
  二、员工主动辞职可以得到补偿吗
  1、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在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辞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偿。2、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过错,员工提出辞职,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没有补偿或赔偿的。但此时向单位提出辞职的,需要提前一定的时间内通知单位才行,并且辞职也要符合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如果是因为单位有过错而辞职的话,这种情况下即使是主动辞职的,也是可以要求单位作出相应的补偿。
  
  
  
总结:聘期一般就是劳动合同里面约定的期限,通常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双方经过协商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但有的劳动者可能在聘期内就有跳槽的想法,此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没有签劳动合同的离职是否有补偿 没签劳动合同主动离职有补偿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的离职是否有补偿没签劳动合同主动离职有补偿吗?有补偿不建议主动离职。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是不给经济补偿金的,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如......


·依法行政的原则是什么
      依法行政的原则是什么随着中国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国人对法律的需求越来越大,法律不仅仅融入了商业的买卖之中,更多的是已经深深的融入到了老百姓的生活之中,我国在对更好的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起算标准是什么?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起算标准是什么无论是属于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或者是行政案件,法官在具体审理的时候都需要注意实际的申请期限,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间。而针对不同的诉讼,法律规定的审理期......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起诉需要什么材料交通事故的认定、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起诉需要什么材料交通事故的认定、处理、赔偿等等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双方无法就纠纷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就可以拿着足够的证明材料去起诉对方,通过法律来解决这起纠纷进而帮助......


·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提存步骤有哪些
      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提存步骤有哪些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步骤和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提存的标的物有哪些提存的标的物应当是合同规定应当给付的标的物,主要是货币、有价证券、票据......


·夫妻离婚如何分割股权,离婚时怎样分割公司股权
      夫妻持有的公司股份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一部分,因此,要是夫妻离婚的话,也是需要对这部分财产做出分割的。那么夫妻离婚如何分割股权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劳动者在聘期内想跳槽该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