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院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法院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生活中,很多人对法院如何立案是一无所知,但是如果涉及到诉讼,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去法院立案,那么你知道如果去法院立案,法院的立案程序是怎样的吗?我们在下文为你整理了法院的立案程序,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
  
  二、人民法院审查立案中,发现原告或者自诉人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限期补充证据,并将通知补证情况记录在案,收到诉状的时间,从当事人补交有关证据材料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人民法院收到诉状和有关证据,应当进行登记,并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出具收据。收据中应当注明证据名称、原件或复制件、收到时间、份数和页数,复制件必须与原件核对无异后,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原告、自诉人也应当签名或盖章,收据归入卷宗。对于不予立案或者原告、自诉人在立案前撤回起诉的,应当将起诉材料退还,并由当事人签收。
  
  四、对经审查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原告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自诉人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驳回。
  
  五、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裁定书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制作,报庭长或者院长审批,并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加盖印章。
  
  行政案件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书除应报庭长或者院长审批外,应由合议庭成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六、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决定立案,其中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应报审判长核准以及庭长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报院长审批或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七、经审查决定立案的,应当计算案件受理费通知原告,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将该案的当事人姓名、案由等情况统一编立案号输入计算机。
  
  八、立案庭决定立案后,应当在二日内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并办理移交手续,注明移交日期。经审查决定受理或立案登记的日期为立案日期。 立案人员应当及时将立案日期、移交日期等输入计算机。
  
  九、当事人的人民法庭起诉,人民法庭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报庭长批准立案;人民法庭决定立案后,应当及时填写收案卡片,报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庭统一编立案号。人民法庭认为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原告坚持起诉的,由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庭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庭经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交由人民法庭审理。
  
  十、当事人不服第一审裁判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发交原审人民法院。
  
  十一、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一审案件卷宗材料,应当核对以下内容:
  
  (一)上诉状、有关证据及收据、一审裁判文书是否齐全,一审卷宗数是否与案件移送函标明的数量相符;
  
  (二)上诉人递交上诉状的时间是否在法定上诉期限以内;或虽然超过法定上诉期限,但是否提交了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具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顺延上诉期限的书面材料;
  
  (三)是否附有上诉案件受理费单据或者上诉人关于缓、减、免交上诉费用的申请。
  
  十二、上诉人提出缓交、减交、免交上诉费用申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负责审查,提出意见,由庭长或院长批准;未予批准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上诉人在指定期限内交纳;逾期不交纳的,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并将案卷退回第一审人民法院。
  
  十三、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庭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卷宗等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决定立案的二日内填写收案卡片,统一编立案号后,移送审判庭。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报庭长批准后将案件及时退回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补充材料;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补充完后移送第二审人民法院,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入二审立案期间。
  
  十四、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其他案件的立案工作,可参照本节规定的基本程序执行。
  
  以上就是我们为你整理的法院的立案程序,如果你需要去法院立案,一定要带上相关的证据材料。法院立案涉及到方方面面,十分复杂,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将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作出解答。
  
  
总结:法院立案程序是怎样的生活中,很多人对法院如何立案是一无所知,但是如果涉及到诉讼,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去法院立案,那么你知道如果去法院立案,法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既遂有哪些惩罚?《刑法》第415条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放行的,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


·打架轻伤重伤怎么处理
      重伤就是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就是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


·车辆逆行扣多少分2023
      机动车在行驶的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在出现了违章行为的情况下,一个是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另一个要是被发现的话,也会对驾驶人员做出相应的处罚。其中要求机动车靠右行驶......


·甘肃征地补偿时间是什么时候
      甘肃征地补偿时间是什么时候很多地区都为确保征地工作的开展制定了一些列的政策和标准。并且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制定了详细的补偿标准,让您能够理解支持征地工作。甘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


·非工伤需要认定吗?
      非工伤需要认定吗工伤赔偿申请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程序工伤事故赔偿工伤待遇工伤报销需要认定的。非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1、......


法院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