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判断劳务关系需要什么证据?

  在当今社会上,存在的无非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种形式,因而会存在各式各样的劳动关系,而通常由于劳动者们法律常识的缺少,经常会引起很多的劳动纠纷。今天,的我们就什么是劳动关系以及如何判断劳动关系向广大劳动者们进行解答。
  
  一、劳动关系的定义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其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这种关系区别于一般的平等主体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地位并不完全平等,区别于一般民事关系的调整范围,由社会法进行有倾向保护弱势的调整。 个体工商户雇请帮工,则个体工商户属于用人单位的范畴。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招用劳动者(公务员除外),双方之间的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范畴。按照规定,建立劳动关系须签定书面劳动合同。
  二、判断劳务关系的标准
  确立劳动关系的三大标准劳动者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当然好了,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呢?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三条标准实际包括对“用人单位”、“劳动行为”、“劳动者”三方面的考察。“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而“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具体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过程。“劳动者”同样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
  三、判断劳务关系的证据
  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综上所述,为减少判断劳动关系的麻烦,当劳动者已预备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或者已经产生正当的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就需要及时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确保劳动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了。当然,在合同关系的基础上,也一定要保存好相关的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切不可小心大意。
  
  
  
总结:在当今社会上,存在的无非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种形式,因而会存在各式各样的劳动关系,而通常由于劳动者们法律常识的缺少,经常会引起很多的劳动纠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的处罚办法
      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的处罚办法为了使得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我国相关机构,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对于民事主体个人来说,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后,能提供相关的证据,就可以向当地的......


·违章车辆如何处理罚单
      违章车辆如何处理罚单一种是以抓拍为主的违章,例如超速,违规停车,不系安全带等,这样的违章只要持机动车行驶证,本人的驾驶证,到车辆所在地的车管所办理。那里有专门处理此事的窗口。一种是......


·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是什么?
      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是什么?我们知道每一个公司都有自己公司法人,一般都会是这个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法人对于一个公司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对于法人的规定我国在公司法中有详......


·刑诉法冻结法律条文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因为没有刑法对于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惩罚,那么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十分混乱,因此想清楚的知道一下刑诉法冻结法律条文在我国法律上是......


·无购买工伤保险自己应该怎么办
      一,无购买工伤保险自己应该怎么办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应当去该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力资源和社保局,请求裁定用人单位给职工补缴工伤保险,同时要向单位索要......


·对醉驾的处罚,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对醉驾的处罚,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1、新规规定180mg/ml以上酒精含量,不适用缓刑;旧规规定160mg/ml以上酒精含量,不适用缓刑。2、新规规定:无证驾驶包括吊销、暂扣、扣押这三种情形,出......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判断劳务关系需要什么证据?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