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双重劳动关系的风险是什么?

  一、双重劳动关系的风险是什么双重用工的风险主要来自于和原用工单位的纠纷。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为规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风险,建议由员工取得原单位的书面同意,证明原单位同意员工建立双重劳动关系。二、能否建立双重劳动关系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合同法》并不禁止同一劳动者与两家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可以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三、社保缴纳风险首先,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法定义务。员工和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仍在存续期间则原单位须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由于不能重复参保,新单位无法为其缴纳社保。建议由员工出具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的声明,说明在新单位不缴纳社保的原因,结合其社保缴费证明,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可证明新单位过错较小,将损失降到最低。其次,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九条规定:“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根据本条规定,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可以同时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但该规定目前尚难以操作。四、关于《用工协议》的性质该《用工协议》,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具有劳动合同的性质。虽然两份工作在短时间是可以得到更多的金钱,但是在社会福利方面有很多的风险。因此自己要均衡利弊,切莫因小失大,最后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或者有任何疑问,详情请咨询专业为你解答。
  
  
  
总结:一、双重劳动关系的风险是什么双重用工的风险主要来自于和原用工单位的纠纷。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是什么?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是什么罪一、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是什么罪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1、一般情况下,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2、如果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


·交通事故参与度赔偿的法律依据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参与度赔偿的法律依据怎么规定的1、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完全由损伤所造成,疾病未起作用,损伤与后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为100%。2、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主要由操作所造成,疾......


·民法典物业有权停业主的水电吗
      民法典物业有权停业主的水电吗?物业没有权停业主的水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享有停水停电权利的权利......


·法律规定招摇撞骗啥意思?
      法律规定招摇撞骗啥意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


·意外伤害险包括哪些意外状况
      意外伤害险包括哪些意外状况一、意外伤害险包括哪些意外状况?意外伤害的四层含义: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


·二手房买方违约金是多少?
      签订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最怕的就是出现违约的情况,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合同一方当事人很有可能随意的违约,所以,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二手房买方违约金是多少?希望对您有所......


双重劳动关系的风险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