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网络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
甘肃网络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网络诈骗随着网络的普及越来越频繁,犯罪分子利用网络骗取他人财产的案例全国频繁发生,给很多人带来了经济上的巨大损失。那么我们在生活中不小心被骗去了财产该如何处理,甘肃网络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刑法第266条规定为2000元为起点。各别地区立案标准不同,但是甘肃地区应该仍按刑法规定立案。
一、立案标准
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盗窃罪立案标准
(一) 立案标准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为起点;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为起点;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六万元为起点。(二) 相关规定1、《刑法》第264条关于盗窃罪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 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 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4、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骗取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就可以到当地公安局立案,日常生活工作中我们要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障自身以及他人的权利不受到迫害。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或者有任何疑问,详情请咨询专业为你解答。
总结:甘肃网络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网络诈骗随着网络的普及越来越频繁,犯罪分子利用网络骗取他人财产的案例全国频繁发生,给很多人带来了经济上的巨大损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怎么赔偿?
大学生毕业,找到工作单位后,要和单位签署一份劳动合同。任何单位都不得拒绝签订合同,否则就是违规行为。而目前劳动合同通常是一年一签,到期后双方会商量是否续签。如果单位单方面不续签,要......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可能会发生一些严重的情况,用人单位为了自己的发展,将会解除劳动合同,不再雇佣劳动者劳动。那么,为了避免此种情况发生在自己的身上,那么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刑事拘留有哪些规定?
解除刑事拘留有哪些规定?一、解除刑事拘留有哪些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立案是什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对于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根......
·一般偷税漏税拘役多少天?
一般偷税漏税拘役多少天?偷税漏税一般拘役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偷税罪是一种故意犯罪行为,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有纳税的义务,而采取种种手段,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行为人偷税的主观方......
·网签材料备案合同有效期有吗?
网签材料备案合同有效期有吗?网签的购房合同没有有效期。1、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
甘肃网络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