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男方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离婚男方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0%给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生活费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教育、医疗凭票据结算。如果有年满18岁的子女,但由于还在接受高中教育,无法独立生活,所以还是有权要求父母承担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二、如何索要孩子抚养费?如何索要孩子抚养费?这与夫妻双方的离婚方式存在一定的关系。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自愿协议离婚的,在离婚协议中应该包含了孩子抚养费支付的安排,所以此种情况下,如何索要孩子抚养费?实际上还是以协商为主,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成,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孩子抚养费。“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参照此规定,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让法院通过判决书的形式来确认离婚协议中孩子抚养费的承担约定,法院判决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如对方再不主动履行,你可依据此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也可以根据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条款,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成,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给付孩子抚养费,当然也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诉索要孩子抚养费。很多时候男生的工资收入应该是要比女生的工资收入高一些的,因此在涉及到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时候,往往计算出来男方要给的抚养费数额就有可能高于女方需要支付的抚养费。不过这也是要通过实际进行计算之后才能确定最终数额的。
  
  
  
总结:一、离婚男方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司注册可以多人吗
      公司注册可以多人吗一、注册公司需要几个人?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2个以上的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


·一般的网贷逾期利息多少
      一般的网贷逾期利息多少钱相信有的朋友在网络上已经借过钱,这就是您常说的网络贷款,网络贷款比较便捷,放款的速度也比较快,这就成了很多人的选择,但是有的朋友借了钱并不能够按时的还钱,会......


·应该要如何订立有效遗嘱?
      应该要如何订立有效遗嘱?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撞坏绿化带逃逸怎么处理
      开车撞绿化带逃逸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可能会让赔偿绿化带,罚款,严重可拘留或吊销驾照。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


·犯罪分子卖整形假药怎么判刑?
      犯罪分子卖整形假药怎么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


·在我国喝了四两42度白酒是不是醉驾?
      在我国喝了四两42度白酒是不是醉驾?与个人的情况也有关系,影响的因素有很多,包括体重、体温、性别、年龄、人体脂肪含量、是否经常饮酒等等均有关系。醉酒驾驶的标准为:等于或大于80mg/100m......


离婚男方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