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只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吗?

  只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吗?
  
  现如今很多人都会去购买房子,而一些房子的主人可能只有土地使用证,并没有房产证,那么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只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吗?答案是对的,把土地使用证转让出去后让持证人自己去房产证就可以了,以下是我们收集的一些过户的资料供您参考。
  
  一、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房产过户的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对房产过户的程序如有不清晰的地方,建议到房产局咨询相关的办理人员。
  
  综上所诉,只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吗?这个问题在以上的资料中知道是可以的,只要携带所有需要的资料到相关部门办理,并根据所提供的流程走下去,土地使用证过户的问题就游刃而解了,但是在过户中一定要谨慎对待,敷衍了事很容易坏了事。
  
  
总结:只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吗?现如今很多人都会去购买房子,而一些房子的主人可能只有土地使用证,并没有房产证,那么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只有土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司法全文及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全文及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会出现很多的问题,如果对于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就会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发展,国家为了保障公司能够发展出台《公司法》,在《公司法》中有关于......


·遗嘱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立遗嘱什么时候开始生效一份形式和内容都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的遗嘱,在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开始。法律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定。因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时效为3年,自继承人知......


·有欠条后还款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哪些?
      有欠条后还款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哪些?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断事由有:起诉、请求、承认。1、起诉。起诉是指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离婚协议公证在哪里办
      有的夫妻在协议离婚后,往往还会选择就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办理公证。那么离婚协议公证在哪里办呢?在具体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的时候,要提供哪些材料,具体的程序又是怎样的?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在下文......


·董事、经理竞业禁止行为的效力认定
      董事、经理所为的竞业禁止行为的效力认定  公司法规定了竞业禁止条款,具体讲就是董事、经理不得从事与本公司营业性质相同的商业行为,不得自行处理与自身利益有关而又可能与公司利益相冲突......


·刑诉法法院执行财产有着怎样的规定
      众所周知,您会从新闻上,电视上了解到一些刑事案件,大多惨不忍睹,让人对被害者感到心寒以及同情,也对犯罪者极其地愤恨,很多犯罪者都是被金钱,利益蒙蔽了双眼,最终造成大错,也必定会受到......


只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