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结束当天辞职对工伤赔偿是否有影响?
工伤职工如果要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应进行工伤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获得一定的赔偿。有些工伤职工可能会由于身体或其他原因,不想再回到原来的单位继续工作而选择在工伤鉴定结束之后离职,那工伤鉴定结束当天辞职对工伤赔偿有影响吗?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
一、工伤鉴定结束当天辞职对工伤赔偿有影响吗?
工伤鉴定结束当天辞职仍然可以获得工伤赔偿,但赔偿项目会与不辞职有一定的区别。
1、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享受以下赔偿待遇:
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
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
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在筹地区以外就医,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票据确定。
生活护理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生活自理障碍等级。
辅助器具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
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根据具体伤残等级确定。
(1)构成一至四级伤残: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不解除劳动关系。
(2)构成五六级伤残: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2、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构成五至十级伤残。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相关法律依据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鉴定后是离职好还是不离职好?工伤鉴定后回到原来工作岗位上,如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有恐惧的心理,可以依法要求公司给自己更换工作岗位。工伤鉴定后不知道自己是否要离职,又担心影响到自己的权益可以找在线律师寻求帮忙。
但这种情况下员工所获得的赔偿项目与未辞职的情况下是不同的。如果员工未辞职,在工伤鉴定期间可以获得公司发放的工资、生活津贴等等,如果选择辞职的话,员工会获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与伤残就业补助金,员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辞职。
总结:工伤职工如果要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应进行工伤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获得一定的赔偿。有些工伤职工可能会由于身体或其他原因,不想再回到原来的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两家子公司吸收合并程序需要注意什么?
两家子公司吸收合并程序需要注意什么?把两家子公司吸收合并是集团常见的做法,既解决了子公司自负盈亏的不利局面,又能把分散的精英人员重新整合利用。其中的吸收合并的操作流程是我们需要掌握......
·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
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2003年12月1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3年12月1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21号公布)第一条为了维护农......
·农村土地租赁后被征用 农民可以得到哪些钱?
农村土地租赁后被征用农民可以得到哪些钱?近年在很多农村,都鼓励农民流转土地。流转土地的政策引导是农民可以把自己的土地解放出来,以出租的方式交给他人去使用,自已进城去打工,一则流转......
·一、交通事故起诉费用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吗
一、交通事故起诉费用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吗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法院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埋单。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
·公司债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债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公司债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发行与承销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制......
·在我国离婚办理地点是在哪里
离婚协议书和法院的离婚判决书,都不能够真正意义的证明夫妻之间的关系已经正式解除。对于男女双方来说,都应该在领取离婚证以后才能够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正式结束。而且在我国办理离婚是需......
工伤鉴定结束当天辞职对工伤赔偿是否有影响?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