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及检验的标准有哪些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及检验的标准有哪些?如今我们的生活已经不能离开电力,从日常的家用电器到行走的交通都需要店里来完成。因此对于电力工程质量验收和标准有着更为严格的要求,来确表电力工程提供电力不会出现任何事故,避免给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那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及检验的标准有哪些?下面就想一些少
电力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内容
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学习时参考。与原《统一标准》修改不大的条款,并对原统一标准不熟悉的同志应逐条认真学习。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1)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8)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9)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始记录的要求。
一、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统一标准》第3.0.4条是新增条款,规定符合条件之一时,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才能按规定作适当调整。第一种,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第二种,对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第三种,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执行本条规定时,必须严格控制,避免随意。监理工程师应掌握以下几点:1、必须符合专业验收规范要求,《统一标准》只提出允许调整的原则,至于哪些可以调整,如何调整、频次降低多少,应按专业验收规范根据具体项目确定。2、保证抽检试验科学合理,应由施工单位根据材料、设备的进场批次和使用情况,编制具体试验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施工或监理单位认为不必要时,也可不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或不重复利用已有检验成果。3、第一种、第二种情况应用对象是采购的产品或现场加工制作的制品,不包括需要施工安装的项目,如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仍需按检验批,单位工程进行检验,不能调整抽样数量。第三种情况是同一个验收项目的验收记录,试验报告可以作为多个专业工程验收采用,例如外窗气密性试验报告,可以分别用于装修工程和节能工程验收使用,可以不用重复进行抽样检验可以用于装修工程,也可以用于节能工程验收使用。
二、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条件及方式
《统一标准》第3.0.5条规定,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做出相应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这一条是新增条款,设置的目的是为了适应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鼓励“四新”技术推广应用,保证一些采用新技术的建筑工程顺利验收。对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无具体验收要求的分项工程及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制订专项验收要求,专项验收要求应符合设计意图,包括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划分、抽样方案、验收方法、制定合格指标等内容,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可参与制定。为保证工程质量,重要的专项验收要求应在实施前组织专家论证。来确保每一环节的电力工程都不出现任何的错误,进而来确保最后的电力工程在供电时不出现任何的供电事故,不会因为断电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总结: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及检验的标准有哪些?如今我们的生活已经不能离开电力,从日常的家用电器到行走的交通都需要店里来完成。因此对于电力工程质量验收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资料?
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资料?一、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资料?变更公司名称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变更前后公司的名称等的资料,具体的资料如下:(1)领取核名通知书网上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经......
·赌场看场子的什么罪
开设赌场罪,看场子的人属于开设赌场罪的从犯,一般量刑在三年以下。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法律依据:《最......
·给情人几十万能告诈骗吗?
给情人几十万能告诈骗吗?给情人几十万不能告诈骗,对与任何自愿交付财产的行为不满足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诈骗罪构成要件如下:(一)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
·离婚时债务如何清偿,怎么还离婚债务
离婚时债务如何清偿,怎么还离婚债务一、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所负债务,不论是由谁借的或者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的,都属于夫妻共同......
·2023年注册资本还是认缴制吗?
一、注册资本还是认缴制吗?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
·土地使用权证忘了办应该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权证忘了办应该怎么处理土地使用权证忘了办应该怎么处理到当地土地局进行补办。土地使用证概念土地使用证一般指的是国家土地局确定我们拥有对房子土地使用权的一种法律凭证,是......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及检验的标准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