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基础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
日常生活当中,我们的生活离不开各种建筑。建筑工程在飞速发展的同时,对自身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国家在对一些基础工程质量验收的时候,对验收的内容,是有着明确规定的。那么,基础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基础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
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在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需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应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验收的环节。
此外,施工单位还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若在自检的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且在整改完成后提交竣工报告。
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后,在其负责人的带领下组织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后规定的15d内,由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相关竣工报告、文件等进行备案。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主体结构以及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应由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负责;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应由设计、勘察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负责。
除此之外分部工程验收均由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负责。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通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整记录并汇总所有的检验批验收明细,在核查确保其符合标准后报给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且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需签字,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即为工程质量验收通过。
此外,在验收分项工程时还需注意核对检验批的部位有无缺漏、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及签字等是否齐全。
检验批质量验收检验批验收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中最基础的部分。
其标准需明确,且在检验批质量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已完成自检工作。
若存在问题需进行自行整改处理,然后再申请进行验收工作。
验收人员应为符合资质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检验批验收须通过与现行规范进行对比,且细致地检查,详细核查施工记录、检查记录等。
一项工程施工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它就可以投入使用,只有当其通过验收后,才可以正式服务大众。
所以,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应认真对待,验收时由专业人员核查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流程都不能忽视。
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包括哪些?
1、地基验槽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8、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1、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3、电气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4、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5、通风与空调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6、电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7、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8、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通过我们的介绍可知。基础工程质量验收主要包括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所有的验收达标以后,工程质量才有所保障。此外,建筑工程在进行验收的时候,建筑方一定要把所有和验收有关的材料、证件和记录等准备齐全,这样才能节省验收的时间。
总结:基础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日常生活当中,我们的生活离不开各种建筑。建筑工程在飞速发展的同时,对自身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保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2023工伤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能否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在通常大......
·现金借条跨年怎么销号?
现金借条跨年怎么销毁?现金借条跨年并不一定可以销毁,必须在还款后才可以销毁,跨年并不是销毁的条件。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欠款人书写并签章,表明欠款人已经欠下借款人借......
·如果商标过期了抢注可以吗?
如果商标过期了抢注可以吗?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商标被撤销注册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对与这些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即不予注册。因注册人不遵守注册商标使用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有何特点和法律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有何特点和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承担的一种担保方式,双方会协商之后在合同当中进行书写。那么连带责任保证有何特点和法律规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回答上述......
·居间合同可以是无偿的吗?
居间合同可以是无偿的吗?可以是无偿的,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根据《......
·哪些债务应当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哪些债务应当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2、夫......
基础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