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离婚时应该怎么处理才合适
婚后房产通常都是指在结婚之后购买的房产,但此时具体是由哪一方购买的,而又登记在了谁的名下,就要看当事人之间的协商了。在不同情况下的房产,离婚的时候作出的处理不一样。那到底婚后房产离婚时应该怎么处理才合适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婚后共同买房: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灰姑娘嫁土豪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连毛毛都分不到。
3、一起苦哈哈还贷型: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比较复杂的情况。
4、继续苦哈哈还贷款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跟上面的第5种情况相同。
5、闪婚闪离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有爹妈掺合型: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2 1型: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比如,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准夫妻买房型: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因为婚后房产的情况多种多样,因此婚后房产离婚时的时候,也就需要当事人能够结合实际的情况作出分割,但前提自然是要先认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不然也就没有分割的必要了。毕竟,夫妻个人房产是不会转化为共同房产的。
总结:婚后房产通常都是指在结婚之后购买的房产,但此时具体是由哪一方购买的,而又登记在了谁的名下,就要看当事人之间的协商了。在不同情况下的房产,离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苏州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这种不动产的确权的确认主要是来自于土地使用证作为凭证的,而土地使用证是我国公民依法在当地国土资源局登记办理的证件,关系到和自己利益息息相关的土地的时候,人们都会需要办理土地使用......
·交通事故有人伤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有人伤怎么赔偿在进行人身损害赔偿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限类型为:(一)固定期限:自__年月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二)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年_......
·一、劳动者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者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在用人单位没有法定过错的情形下,并非是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根据《劳动法》第31条和《劳......
·婚后男方全额出钱买房女方能分到的。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男方全额出钱买房女方能分到的。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是谁出的钱。但有婚前财产公证能证明购房款是出自婚前储蓄或借贷的款项除外,离婚后没出钱的另外一方就不能分得房屋。通常情......
·温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温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温州市经济发展,城镇化水平高,在政府搞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往往会征用到一些农村土地。失地农民因此会拿到一笔补偿款,用来弥补失去土地的损失。温州市根据当地......
婚后房产离婚时应该怎么处理才合适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