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贷款房屋处理情况是怎样的
有的人购房的时候为避免多支付利息,因此选择了一次性全款购房,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其实还是有很多人都是选择了分期付款的,这样的房屋就被称为贷款房。而日后要是夫妻离婚的话,也需要对这类房屋作出处理,那具体来说夫妻离婚时贷款房屋处理情况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后贷款购房,已领房产证,离婚时贷款房屋怎么分割,如何处理?
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需要说明的是:婚后贷款购房,无论是个人支付房款还是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房款,也无论是一方偿还贷款,还是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贷款房屋怎么分割时没有什么争议的。如果离婚时贷款已经还完,双方按市场价值平均分割即可,房屋市场价以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如果离婚时贷款尚未还清,双方应当平均分割房屋净值,房屋净价值为离婚时房屋市场价(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减去未还款本金(不含利息)。
二、婚前一方贷款购房,离婚时已领房产证,离婚时贷款房屋如何分割?
这种情况下,婚后还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需要说明的是:婚后无论是一方偿还贷款,还是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不影响房屋共同财产的形成。离婚贷款房屋如何分割,具体操作时在分割时不对房产全值均分,需要用房价减去婚前一方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首付款和部分贷款),再减去在银行的贷款,剩余部分由夫妻双方平均分割。如果房屋价值随时间的流逝增值或贬值,应当按照一定的系数修正房产分割的数值。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时首先要确定房产的归属,在司法实践中,房屋产权并不一定当然的归购买房产一方所有,人民法院将根据双方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依法确定房产的归属,获得房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婚前或婚后贷款购房,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
人民法院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不就房屋产权归属进行审理,也不作出判决,只对房屋使用权作判决。等到今后领取房产证后,任一方可以另行起诉来确定房屋归属。
四、离婚时贷款房屋怎么分割,如何处理?
离婚时贷款房屋怎么分割,如何处理具体方法分割如下:1、 如果一方要房,另一方不要房,得房者可给另一方一半补偿。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市场价通常以房地产专业评估公司的评估价值作为依据。2、如果夫妻双方都要房,可采取竞价方式获得产权,以出价高者获得房屋。竞价方式在理论上是公平的,但实际上对弱势的一方并不公平,也容易造成新的社会问题,所以在有些情况不适用竞价方式。如女方带着哺乳期的孩子,并且没有其他住房生活困难等情况,如果男方采用竞价方式获得住房,将使女方陷入巨大的困难甚至难以生存。在这种情况下可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住房归属,得房者给对方一半补偿,计算依据通常以房地产专业评估公司的评估价值作为依据。3、双方都不要房,可拍卖房屋,所得价款平均分割。需要注意,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可能存在的贷款房屋处理情况比较多,因而就需要考虑到方方面面,这样作出的处理才是比较合理的,也才能够让当事人双方都信服。既然还属于贷款房,那房产证的正本肯定就是被抵押在银行的,那分割起来就会稍显麻烦一些。
总结:有的人购房的时候为避免多支付利息,因此选择了一次性全款购房,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其实还是有很多人都是选择了分期付款的,这样的房屋就被称为贷款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已购公房上市价格由谁定?
已购公房上市价格由谁定?已购公有住房进入市场的买卖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办理房屋转让和变更登记手续时,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当对买卖双方当事人申报的买卖成交价格......
·借条存在涂改法律规定有哪些?
依照《刑法修正案(九)》第三百零七条规定:随意修改借条信息这样的情况下,他所持的所谓借条没有法律效力。借条并不是因为书写错误进行修改的,他属于捏造事实,还要进行处罚。《修法修正案九》......
·韶关市盗窃罪量刑标准(最新版)
我国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同时社会治安状况也不太一样,因此对于盗窃罪来讲,法律允许在规定的量刑范围内,各地区根据自身情况作出更加具体的量刑处罚规定。接下来,我们带来韶关市盗窃罪......
·专利权侵权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一、专利权侵权的管辖法院是哪里?1、依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的,由被告......
·判处拘役的犯罪人押送到哪
判处拘役的犯罪人押送到哪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所,就关押在本地拘留所服刑就行,当然现......
·《民法总则》主要内容的变化部分有哪些
《民法总则》主要内容的变化部分有哪些?《民法总则》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即将废止。我国民法是规定了我们一切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是我们日常行为规范。......
夫妻离婚时贷款房屋处理情况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