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工伤赔偿流程是怎样的,怎么申请工伤赔偿?
当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人身损害时,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很多劳动者并不知道在上海工伤赔偿流程是怎样的?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工伤赔偿流程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一、在上海工伤赔偿流程是怎样的1、申请工伤认定。事故发生后,受伤职工应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赔偿的第一步。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一系列的程序,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赔偿的第一步,也是工伤保险赔偿必经之路,只有对职工伤害性质予以依法认定之后,才可能出现“工伤”赔偿问题。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根据申请对工伤性质予以确认的行政行为,工伤认定权归属于行政机关,也就是说,只有劳动行政部门才具有工伤性质的决定权,没有行政机关的工伤认定其他机关无权依工伤待遇予以处理。所以,劳动者在遭遇事故伤害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索赔,任何违反程序的行为都会给自己的索赔带来障碍。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工伤认定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间内进行,超过认定期限将丧失依法予以认定的机会,所以,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及时进行索赔,特别注意程序中的时限性规定,这是权利获得法律保障所必须的。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的数额大部分是根据劳动者丧失的劳动能力来计算的,所以在工伤认定之后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3、计算工伤待遇。工伤赔偿的主要目的在于获得经济赔偿,工伤赔偿的项目有很多,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并结合上海市的人均消费水平,人均收入水平等等因素才能确定。我们建议委托律师来帮助您对这一部分进行计算。4、落实工伤待遇,获得赔偿。这个阶段可以通过和用人单位协商、调解、以及仲裁解决。当用人单位不同意协商或者调解失败的,我们建议最好委托律师进行仲裁解决。二、申请工伤赔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劳动者在工伤索赔过程中遇到有争议事项时,应通过合法的途径予以解决。
工伤事故赔偿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争议,《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程序法规定了相关争议的解决途径:(1)、对于行政机关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时,用人单位、职工及近亲属可以依法进行行政复议,对于复议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行政复议是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不经过行政复议程序不得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如果劳动行政部门对于认定申请不予受理,权利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时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2)对于鉴定机构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时,应当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这是由劳动能力鉴定的技术性较强所决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需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法定条件,对于鉴定结论不服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3)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落实问题产生争议时,应作为劳动争议处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产生争议的,其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应遵循先仲裁后诉讼的规则,也就是说,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产生争议时,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里的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不经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4)工伤职工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时,必须先经行政复议后才能诉讼。社保机构核定工伤待遇是履行国家职权的行为,所以此时的争议性质是行政争议,根据法律规定,权利人必须首先依法进行行政复议,对于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了使受伤劳动者明晰不同阶段的救济途径,我们把工伤事故索赔过程图表化,受伤职工可以依据图表选择救济途径,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2、工伤索赔过程中,劳动者应充分注意法律的时效性规定,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受法律保护的机会。在索取工伤保险赔偿过程中,受伤职工应当充分注意各个阶段关于时限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法定期间依申请的主体不同而有所差异,详言之,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30日,工伤职工或者其家属以及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1年。其期限的起止时间为“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有关在上海工伤赔偿的流程,包括了四个阶段。并在上文为您分析了在进行工伤赔偿时需要注意的问题。相信您对于工伤赔偿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在这方面还需要帮助的话,请您来电咨询,我们有经验丰富的律师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总结:当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人身损害时,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很多劳动者并不知道在上海工伤赔偿流程是怎样的?将在下文为您详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半挂车出车祸怎么样赔偿
半挂车导致的车祸赔偿,需要按照车祸责任大小,伤残程度以及劳务费医疗费等具体情况而定。车祸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住......
·划拔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是怎样的?
划拔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是怎样的?说到划拨土地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具体什么是划拨土地,其实很简单,在我国除了出让土地就是划拨土地了,也就是说只要不是出让土地就属于划拨的......
·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债权清偿是指我国公民在申请破产以后对破产公民的财产处理分配情况,我国会在公民破产以后,对他的财产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比例来公平的分给所有的债权人。我国在企业破产法中的第四十条法律法......
·国家赔偿决定书的执行申诉的期限是多久?
国家赔偿的申诉是不限申诉的期限;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规定》明确,赔偿委员会决定生效后,赔偿请求人死亡或者其主体资格终止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总结
劳动合同法,是有效的保障好您的合法权益的一部重要的法律,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也是有很多地方是需要注意的。那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总结包括什么呢?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们......
·公司法人和非公司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法人和非公司法人的区别是什么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企业法人是具有国家规定的独立财产,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组织章程......
在上海工伤赔偿流程是怎样的,怎么申请工伤赔偿?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