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该怎么处理小孩抚养问题
离婚夫妻该怎么处理小孩抚养问题
有不少夫妻是在孩子尚小的时候离婚的,而此时孩子已经不能有一个健全的家庭了,对其影响还是很大。而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同时也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那实践中该怎么处理小孩抚养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该怎么处理小孩抚养问题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司法实践,有如下处理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哪些情形可以变更抚养权
夫妻离婚时,对子女抚养问题已经通过双方协议予以处理,或者由法院判决予确定。但是,离婚以后,夫妻一方提出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根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处理:
(1)离婚时,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因为在新的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处理问题。在出现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时,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2)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支持;
1、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 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3)夫妻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准许。
离婚时,无论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还是由法院调解、判决确定子女随父方或者母方共同生活,其后父母双方又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只要协议不违反《婚姻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应当承认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子女抚养关系变更后,原来协议约定的或者调解、判决确定的子女抚养费承担,也应当随之予以变更。如果双方在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上协议不成的,应由人民法院予以判决。
这是必须要做的,否则夫妻就不能顺利的解除婚姻关系。当然,实践中很有可能出现双方都想要孩子或者都不想要孩子的情况,这时意味着也是产生了纠纷的,离婚夫妻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对抚养权问题作出判决。
总结:离婚夫妻该怎么处理小孩抚养问题有不少夫妻是在孩子尚小的时候离婚的,而此时孩子已经不能有一个健全的家庭了,对其影响还是很大。而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检察院起诉了就要定罪吗?
检察院起诉了就要定罪吗?一、检察院起诉了就要定罪吗?提起公诉是刑事审判的开始,是否判刑,需要根据人民法院来作出判决。1、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
·夫妻个人债务离婚要怎么处理?
夫妻个人债务离婚要怎么处理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股东变更后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股东变更后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企业一般都不是由一个人的注资成立的,会涉及到多人的注资,这些人都是拥有一定股份的,但是在后续阶段可能股权会因为某些情况转手出去,当前社会这也是非常常见的......
·交通事故伤赔偿认定书中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伤赔偿认定书中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范主要内容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范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为了能够对我国的公路方面的工程的质量进行更加有效的管控,所以国家出台了相应的关于公路工程质量的一些规定,当然在这些规定中,不仅包括了公路......
·刑诉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什么
一、刑诉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什么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
离婚夫妻该怎么处理小孩抚养问题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