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权拍卖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拍卖流程是怎样的?
  
  拍卖是现在很多事物获得的方式之一,而土地使用权同样可以用拍卖的方式出让或者是获得,特别是一些地段比较好的土地使用权通过拍卖可以获得更高的价值,进行土地使用权拍卖的有一系列的工作需要做,需要事先准备土地使用权拍卖的一些材料,然后按照土地使用权拍卖流程进行拍卖,从而保障拍卖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一、土地使用权拍卖的适用范围
  
  1、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
  
  2、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
  
  3、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的用地;
  
  4、经法院判决需拍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二、土地使用权拍卖的所需资料
  
  1、土地拍卖的申请报告(1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文件(1份);
  
  3、原土地使用证正本(1份);
  
  4、原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5、土地利用现状图(划出用地范围红线)(1份);
  
  6、1:1万地理位置图 (1份);
  
  7、法院判决执行通知书(1份);
  
  8、地籍图(5份)。
  
  三、土地使用权拍卖流程
  
  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市地产交易中心组织土地使用权拍卖工作。市地产交易中心根据拍卖年度计划确定的时间,授权拍卖主持人在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主持拍卖。具体操作程序为:
  
  1、市地产交易中心在举行拍卖会前30日向社会发出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在市报上发布或在交易大厅挂牌公告;
  
  2、竞买者领取有关拍卖文件;
  
  3、竞买者参加拍卖竞投,应向市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缴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认可资格;
  
  4、符合资格的竞买者于拍卖前到市地产交易中心领取竞价标志牌,进场就座;
  
  5、拍卖主持人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拍卖活动。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6、 竞买者最后应价低于底价(保留价)时,主持人有权终止拍卖;
  
  7、 竞得人即时与市地产交易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没有竞得人退还所收保证金本金;
  
  土地使用权拍卖前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范围,然后才能按照土地使用权拍卖流程拍卖,想要土地使用权拍卖的顺利开展进行,前期资料准备是必不可少的,同时拍卖前需要发出公告,参加拍卖的需要缴纳保证金,然后参与土地使用权拍卖,拍卖成功获得土地使用权,没有拍卖成功退还收取的保证金。
  
  
总结:土地使用权拍卖流程是怎样的?拍卖是现在很多事物获得的方式之一,而土地使用权同样可以用拍卖的方式出让或者是获得,特别是一些地段比较好的土地使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请假期间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请假期间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请假期间突发疾病的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


·信用卡被复制盗刷自己还不上怎么办?
      信用卡被复制盗刷自己还不上怎么办?发生盗刷的主要责任人是盗刷人。毫无疑问,当事人之直接责任人,应该由其承担银行卡盗刷的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但是,问题是,通常情况下,盗刷人往......


·重婚法院不立案有哪些原因
      重婚法院不立案有哪些原因重婚罪法院不予立案,一般有两个原因,一是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构成重婚罪;二是犯罪地点不在法院的辖区,不属于该法院管辖。第二个问题很好解决。关键是第一个问......


·家长监护人责任险的概念是什么?
      家长监护人责任险的概念是什么?家长监护人责任险的概念是:监护人责任保险是指由被保险人(学校或家长)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


·怎样确定借款的返还期限
      借款的返还期限是借款人应当返还借款给债权人的截止期限,有些借款人与出借人会明确约定返还借款的期限,有些则没有。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那怎样确定借款的返还期限呢?在还款期限到期后,借款人能......


·刑事判决的抗诉期限为多久?
      刑事判决的抗诉期限为多久?刑事判决的抗诉期限为10天而对于法院所作出的裁定的话,他的抗诉期间是5天,两者是存在着一个时间上的差异的抗诉,他主要是人民检察院对于人民法院所进行的案件审理,......


土地使用权拍卖流程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