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滥伐林木罪的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在我国,为了保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维护大自然的环境,对于林木是禁止任何人进行滥伐行为的。我国法律法规中对于滥伐林木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法律法规不对滥伐林木的行为进行约束,会严重导致自然界生态平衡的恶性循环。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滥伐林木罪的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滥伐林木罪的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1、客观方面
  
  (1)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是滥伐林木犯罪行为,必须共同犯罪。具有共同的滥伐林木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的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
  
  (2)各个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由一个共同的犯罪目标将他们的单个行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滥伐林木犯罪活动整体。
  
  (3)各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
  
  2、主观方面
  
  (1)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首先,有共同犯罪的认识因素:
  
  ①各个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滥伐林木犯罪,而且滥伐林木共同犯罪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与自己一道在共同实施该种犯罪;
  
  ②各个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和他人的共同犯罪行为结合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认识到他们的滥伐林木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2)有共同犯罪的意志因素:
  
  ①各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是经过自己的自由选择,决意与他人共同协力实施犯罪;
  
  ②各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对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都抱有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3、主体条件
  
  滥伐林木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这里要注意准确对“人”的理解,这里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主体条件的人,不仅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具体而言,即包括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也包括两个以上的单位所构成的共同犯罪,还包括单位与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
  
  4、主观条件
  
  各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要求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注意该共同犯意只要求在刑法规定的范围内相同,并不要求犯罪故意的具体形式和内容必须完全相同,如一方是直接故意,另一方是间接故意,只要双方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也可成立共犯。二人以上通过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人的行为形成一个共同的有机整体,而因共犯比单独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在上述资料中,我们详细的为您介绍了滥伐林木罪的共同犯罪如何认定的问题。通过我们的介绍可以看出,一般来说滥伐林木罪肯定不是一个人进行的犯罪活动,在对共同犯罪的认定过程当中,如果行为人主观意识上,明知滥伐林木是一种犯罪行为,还进行跟随,并且对滥发林木的行为不加以制止,那么就构成了滥伐林木罪,会受到我国法律的惩罚的。
  
  
总结:在我国,为了保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维护大自然的环境,对于林木是禁止任何人进行滥伐行为的。我国法律法规中对于滥伐林木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法律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嫌疑人侦查阶段诉讼权利是怎样的
      一、嫌疑人侦查阶段诉讼权利是怎样的(1)了解自己涉嫌何种罪名,并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材料和意见,辩解自己无罪和罪轻的权利;(2)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权利;(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


·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区(县)____地块的......


·员工辞职后再入职是否还有试用期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
      员工辞职后再入职是否还有试用期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离职后重新入职的,如果过去约定过试用期,那么不能再约定试用期;如果过去没约定过试用期,那么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款规......


·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这是属于一种比较严重的情况,当然,国家的
      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这是属于一种比较严重的情况,当然,国家的行政机关在吊销任何公司的营业执照的时候肯定是有法可依的。不过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员应该知道的一个问题就是,吊销营业执照并不代......


·指示交付受让人的义务有哪些?
      一、指示交付受让人的义务有哪些?1)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2)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


·重新鉴定的法律依据
      重新鉴定的法律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


滥伐林木罪的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