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伪造货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怎么处罚伪造货币罪

  伪造货币罪是指仿造人民币或外国货币的式样,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法定货币的行为。只要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伪造货币罪,就要判刑处罚。关于伪造货币罪量刑标准,我国《刑法》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下面就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伪造货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伪造货币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构成犯伪造货币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2、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伪造人民币,总面值在30000元以上或者币量在1500张以上的,即可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3、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这里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所有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主要是指:
  
  (1)以机械印刷方法伪造货币的;
  
  (2)从事金融、财会等工作的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伪造人民币总面值达1000元以上或者币量达100张以上的;
  
  (3)伪造人民币并投放市场流通,总面值100元以上或者币量100张以上的;第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第五,因伪造货币受过刑事处罚后,又实施伪造货币的行为,伪造的人民币总面值达到500元以上或币量50张以上的;等等。
  
  《刑法》中各个犯罪的具体量刑标准都是做出了规定的,因此对于伪造货币罪量刑标准也是有的。我们应注意的是,行为人只要出于故意伪造货币的,一般就可以认为构成伪造货币罪,而不必过于苛求其必须具备什么目的。而实践中,具体作出处罚需要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才行。
  
  
总结:伪造货币罪是指仿造人民币或外国货币的式样,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法定货币的行为。只要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伪造货币罪,就要判刑处罚。关于伪造货币罪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确定劳动关系举证责任是怎么样的?
      确定劳动关系举证责任是怎么样的?确定劳动关系举证责任是举证倒置,举证责任的倒置是法律对弱势方当事人的倾斜保护,在劳动法体系中较多见,比如一个非常重要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


·没钱挣小股东自动退出可以吗?
      没钱挣小股东自动退出可以吗?一、没钱挣小股东自动退出可以吗?不存在自动退出的规定。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公司股东退出方式包括股权转让、公司减资、要求公司回购、解散公司、破产清算、......


·不管是在哪里,进行不动产的登记都是很重要的,这是一种确权行为
      不管是在哪里,进行不动产的登记都是很重要的,这是一种确权行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当然,所在的地方不同,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也就不一样,下面我们以郑州市为例,......


·离婚协议书内容不履行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内容不履行怎么办一、离婚协议书内容不履行怎么办?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话应该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


·员工主动离职工资需要发清吗
      员工主动离职工资需要发清吗一、员工主动离职工资需要发清吗?员工主动离职公司需要结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


·管辖权异议裁定原告上诉权是哪个法院?
      管辖权异议裁定原告上诉权是哪个法院?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权,由受理该案件的法院裁定,管辖权异议,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


伪造货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怎么处罚伪造货币罪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