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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温补助的标准是怎样?

  夏季室外工作对于工人来说是异常艰难的,高温条件下工作久了,可能会出现头晕、呕吐等现象,国家政府对此有要求规定,企业公司在高温期间要对室外高温工作者进行补贴,那么以某一具体地方为例,2021天津市高温补助的标准是什么?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2021年天津高温津贴标准:每天37元。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简称“高温天气作业”),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工作地点不固定以及机动作业的劳动者,在处于高温天气期间的任一工作地点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计发高温津贴。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高温津贴可以按照日累计高温天气作业小时数折算后发放。用人单位无法准确测定日累计高温天气作业小时数的,应按高温津贴标准的100%计发。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温津贴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劳动合同履行地的高温津贴低于市规定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市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不适用高温津贴有关规定,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约定劳动报酬时,应充分考虑此项因素。高温津贴应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证券代替。用人单位工作场所温度的测量和记录相关资料须保存2年以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就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有关事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在国家及本市规定的标准之上,约定相关待遇标准。法律有规定相关的标准,一般从六月开始,当温度达到35摄氏度以上,或温度不能降低的,要发放高温补贴费,要求是以现金形式发放,如果用人单位不发放,可以向有关部门举办,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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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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