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时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工作的时候,特别是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者或者农民工很容易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后劳动者不要慌张,在工作中产生的事故是可以认定为公伤的,单位需要赔偿员工医疗费等费用。当然,工伤认定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劳动者必须在时间规定内去制定机构进行工伤认定的,保护自己的合理利益,为自己拿到相应的补偿,下文对超时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法律规定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工伤认定的含义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二、工伤认定时效
《工伤保险条例》的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申请主体,对申请时限也作了不同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上述规定,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30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当然,特殊情况下申请时限延长的除外;第二种情形是1年,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起。对于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未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能否享受工伤待遇这一问题,一般认为,既然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对工伤认定的时限作了详细的规定,那么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工伤,是对自身权利的懈怠,因而也就失去了享受工伤待遇的机会。
三、工伤认定超时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已超过了一年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不能再进行工伤认定申请。上文对超时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法律规定做出了详细的回答,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工伤认定是有时效的,自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劳动者必须去进行工伤认定,否则便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权也会变得更加困难。但如果是因为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者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的话,那么责任应该由单位承担,劳动者可以进行上诉。在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应该在一年内完成工伤认定,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在工作的时候,特别是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者或者农民工很容易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后劳动者不要慌张,在工作中产生的事故是可以认定为公伤的,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寻衅滋事投案自首会怎么判刑?
寻衅滋事投案自首会怎么判刑?现在我国的国民素质正在不断提升中,但是仍然有些人存在素质低下、打架闹事的现象,扰乱公共秩序,给他人造成伤害,这种行为即为寻衅滋事,有的人在犯这种错误之......
·哪些著作权没有保护期?
哪些著作权没有保护期?一、哪些著作权没有保护期?著作权中除了发表权外的人身权之都没有保护期,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关于自诉案件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什么不同
关于自诉案件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什么不同告诉”是刑法上的概念,“自诉”是刑事诉讼法上的概念,一为实体法,一为程序法,两者具有本质的不同。1、从案件的结构不同来看:告诉才处理”案件成逐......
·专利授予的要求有哪些
专利授予的要求有哪些在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必须要满足国家规定的授予专利的条件,否则的话就不能获得专利权。至于这个授予专利的条件,又被称为专利授予的要求。那么我国规定的专利授予的要求......
·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吗
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吗?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单位享有,作者享有署名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可以分为两种......
·工作多久后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
工作多久后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
超时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法律规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