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委托司法鉴定有法律效应吗?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司法鉴定往往发挥着重大的作用。司法鉴定的结论是由具有专业鉴定资质的机构得出的,所以它在诉讼过程中可以作为证据被使用。司法鉴定一般是在案件审理过程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但有些人会自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作出鉴定,那自行委托司法鉴定有法律效应吗?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自行委托司法鉴定有法律效应吗?
尽管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有种种弊端,比如鉴定机构和申请人有没有什么关系,鉴定机构的能力如何,鉴定机构有没有资质,鉴定材料是不是真实?相对人有相反的证据怎么提供?这些都会导致鉴定意见的公证性得不到保障。但是我们也不能仅仅以种种假设情况的存在就否认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所作出的鉴定意见的合法有效性。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鉴定部门鉴定并出具的鉴定结论,由于其在委托程序上的非正式性,并且存在诸多的利己性和利益趋动性,对此种方式产生的鉴定结论的证据力应具体分析:(一)对于当事人提交法庭的自行鉴定结论必须进行审查,必须经过庭审质证,否则不能直接作为定案的证据;(二)如果对方当事人对该鉴定结论没有异议,且不存在需要重新鉴定的情形的,在质证后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三)如果对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并有证据足以反驳该鉴定结论所认定的事实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其鉴定结论没有效力。
二、对司法鉴定书的结果不服的怎么处理?
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如果因鉴定意见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比如对鉴定意见提出充分有据合法合理的异议,包括针对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等。这方面,可以参考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内容,以及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意见,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等内容。但 “何谓“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有证据足以反驳”并无明确和具体的标准。所以就大有文章可做,完全在于当事人自己的努力了。聘请专业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比如,有些当事人在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后并不能提出充分的理由,或者提出了充分的理由而法官并不支持。那么可能最终会放弃重新鉴定申请,或者无奈得同意不满意的鉴定意见。很多当事人不懂得可以利用依法申请法官回避或者投诉的手段来达到重新鉴定的目的。事实上,法院上并没有限制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机构作司法鉴定,但法院会自行委托出具的鉴定结论进行严格的审查,如果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资质或鉴定程序并不合法,鉴定结果就不会被法院采纳。
总结: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司法鉴定往往发挥着重大的作用。司法鉴定的结论是由具有专业鉴定资质的机构得出的,所以它在诉讼过程中可以作为证据被使用。司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劳动关系的建立有口头协议和签订劳动合同协议,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认定就很好办了,只需要确认劳动合同就可以了,那么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呢?下面我们......
·名誉权受到保护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名誉权受到保护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
·工程的质量要求是怎样的?
工程的质量要求是怎样的?我们您都知道,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不仅要有科学文化修养,同样也要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好的企业,也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作为企业员工......
·一、醉驾开庭会戴手铐吗?
一、醉驾开庭会戴手铐吗?提监押解时必须带手铐或附加镣铐,入庭后执行起来视具体案情的严重程度和现实危险性来定。一般是开庭时通常应解除戒具。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
·赡养纠纷调解技巧有哪些,如何调解赡养纠纷?
不少纠纷的处理方式中都有调解,而进行调解往往是由第三方主持的。为了保证能够调解解决纠纷,需要注意一下调解中的技巧。那么对于赡养纠纷来讲,调解技巧都有哪些呢?现在我们就为您做详细解答。......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要求对方作损害赔偿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要求对方作损害赔偿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
自行委托司法鉴定有法律效应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