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铁路运输索赔的规定

  铁路运输索赔的规定
  
  现在货运的方式特别多,铁路运输还是最主要的方式之一,因为铁路运输量大,成本较低。但是铁路运输也存在风险,发生了意外怎么索赔呢?那么,我们在下文和您聊聊铁路运输索赔的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铁路运输索赔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明确铁路运输企业对旅客的损害赔偿责任,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铁路运输企业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旅客运输中发生的旅客人身伤亡及其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
  
  前款所称铁路旅客运输中,是指自旅客经剪票进站至到达行程终点出站时止。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旅客,是指持有效乘车凭证乘车的人员以及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免费乘车的儿童。
  
  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根据铁路货物运输合同,随车护送货物的人,视为旅客。
  
  第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旅客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亡和自带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铁路运输企业依照本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对每名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000元,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800元。
  
  铁路运输企业和旅客可以书面约定高于前款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
  
  第六条 铁路运输企业依照本规定给付赔偿金,不影响旅客按照国家有关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规定获取保险金。
  
  第七条 向外国籍旅客、华侨和港澳台胞旅客给付的赔偿金,可以兑换成该外国或者地区的货币,其汇率按照赔偿金给付之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指定银行的挂牌汇率确定。
  
  第八条 旅客或者其继承人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的请求,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自接到赔偿请求之日起30日内答复。
  
  第九条 旅客或者其继承人与铁路运输企业对损害赔偿发生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规定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三种赔偿方法
  
  1、办理保价运输的货物,全批货物灭失时,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价金额;部分损失时,赔偿金额按损失货物占全批货物的比例乘以保价金额赔偿。
  
  2、未办理保价运输的货物,在铁道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赔偿。
  
  3、办理保险运输的货物,凭车站出具的货运记录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到当地保险公司办理赔偿。
  
  三、在办理索赔手续时,需向车站提供索赔的下列证明文件
  
  1、货物运单(原件)
  
  2、货运记录(原件)
  
  3、赔偿要求书(在车站安全室领取)
  
  4、与该事故有关的证明文件
  
  (1)发票报销联(原件或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复印件)
  
  (2)证明货物价值的有关资料
  
  (3)物品清单(在发站没有填制的除外)
  
  (4)领货凭证(货物全部灭失时须提供)
  
  (5)事故的货物鉴定书(无须鉴定除外)
  
  虽然铁路运输相对比较安全,但是还是存在风险,发生了意外,那么就需要对损坏的货物进行赔偿,赔偿的范围肯定是货物清单内的物品,赔偿金额则根据规定来计算。如还有疑问的,我们建议去平台找专业的律师服务。
  
  
总结:铁路运输索赔的规定现在货运的方式特别多,铁路运输还是最主要的方式之一,因为铁路运输量大,成本较低。但是铁路运输也存在风险,发生了意外怎么索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合肥办二手房他项权利证要多久?
      一、合肥办二手房他项权利证要多久?在购买的商业房或商品房有抵押贷款或者其他抵押时,抵押权人会要求抵押人去办理他项权证,他项权证有公信力,在房主不偿还贷款或款项时抵押权人可以通过拍卖......


·检察院不批捕就不能取保候审了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就不能取保候审了吗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更改名字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更改名字吗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集体土地,它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关于集体土地有许多的法律规定,比如说使用集体土地是有一个集体土地使用证的。那么,集体......


·故意杀人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故意杀人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二)、客观要件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


·一、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见证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见证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


·起诉离婚要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是通过司法途径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此时启动诉讼程序是很重要的,并且还要求当事人提交一定材料,那到底起诉离婚要什么材料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铁路运输索赔的规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