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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证怎么办理

  当夫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两人会选择通过离婚来结束这段感情,可以和平解决,两人协议离婚,但如果有特殊原因无法协商离婚,就会通过法律程序诉讼离婚。那么,如果起诉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证怎么办理呢?下面我们从起诉离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了分析。
  
  
  一、起诉离婚开庭审理程序
  
  开庭审理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二、起诉离婚条件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4.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从上述起诉离婚程序和条件可知,法院不一定会马上判处离婚,只有在调解无效,且双方感情完全无法继续维持的情况下才会批准离婚,会下发判决离婚书,和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无需再办理离婚证。 这种通过判决的形式而准予离婚的就是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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