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离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
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那么现在离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呢?所谓抚养费就是父母对孩子的成长所给予的费用,承担抚养费这是父母的义务,尤其是对于尚未成年的孩子。下文就将为您详细解答抚养费的问题,请继续阅读。
一、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 ?
1、对于已经能够拥有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的孩子来说,家长们应该以孩子本人的意愿为准,孩子决定跟谁,就要尊重孩子的选择。
2、一般来说,女孩子在成年之前,应与母亲一起生活,这样比较方便一些。男孩子无所谓,无论跟父亲或母亲都是可以的。
3、对于经济实力悬殊比较大的父母而言,为了能够保证孩子的吃穿用度以及学业教育费用,建议能够选择条件好一些的那一方。
4、一般来说,自身脾气秉性好的一方比较适合抚养孩子,能够尽可能地帮助孩子的心灵变得健康阳光一些。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如果离婚一般孩子抚养费是多少钱? ?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是要根据什么样的标淮以及怎样的支付方式呢? ?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上面内容可知,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夫妻离异仍然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孩子的抚养权要根据孩子的独立思考以及年龄性别等等,抚养费的多少一般根据子女的需要、父母承担能力以及实际生活水平这三个主要方面来做出决定。以上是对现在离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问题的回答,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那么现在离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呢?所谓抚养费就是父母对孩子的成长所给予的费用,承担抚养费这是父母的义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具体包括哪些?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具体包括哪些?合同履行时,双方当事人都应当遵循一定的合同履行原则,这些履行原则一般在合同中是有规定的,那么,要是针对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具......
·急辞代通知金
急辞代通知金看辞退理由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辞退,没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辞退,没提前一个月通知职工,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并且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其他理由辞退,按......
·收养子女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收养子女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收养关系根据《民法典》26、2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
·连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流程是什么?
连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流程是什么?有很多人知道有土地经营权,但不清楚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需要登记的,不同的事情登记流程也是不同的,事先了解登记流程,有利于提高办理效率,节......
·有期徒刑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有期徒刑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一、有期徒刑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加油站股权转让的风险有哪些?
加油站股权转让的风险有哪些?加油站股权转让的风险有哪些?一、规划调整。加油站目前生意很红火,但是政府已经规划好了另外一条绕城快速线,有的甚至已经动工,不久之后当期加油站所处的位置将......
现在离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