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贩卖淫秽物品罪如何认定 ?

  随着社会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借助信息化传播的信息也越来越复杂,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也越来越猖獗,淫秽物品对很多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有着很大的影响,我国对传播者有着很严厉的惩罚,进而来净化环境,保证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那贩卖淫秽物品罪如何认定?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认定贩卖淫秽物品的行为,指向特定的人或不特定的人有偿转让淫秽物品的行为。主要包括出售和交换两种方式。其特征有二:一是贩卖淫秽物品行为的对象是特定的或不特定的人。对特定的人的贩卖行为,表现为行为人与该特定人具有较为固定的或长期的交易关系,如批发淫秽物品;对不特定人的贩卖行为,表现为行为人非固定性地向他人有偿转让淫秽物品,如零售淫秽物品。显然后者较前者具有更强的直接和扩散性。二是贩卖淫秽的行为,直接以获得现实的对价为目的。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罚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传播淫秽色情的物品主要的媒介是图书以及音视频,如今传播的主要途径是网络传播,具有传播速度快、影响力广泛的特点,因此国家对传播淫秽物品的认定也有详细的规定,严厉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淫秽物品不在社会上大肆传播。
  
  
  
总结:随着社会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借助信息化传播的信息也越来越复杂,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也越来越猖獗,淫秽物品对很多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有着很大的影响,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自诉案件一审程序的特点是什么?
      一、自诉案件一审程序的特点是什么?(一)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应当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应当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


·一、车主不知情交通事故发生后离开现场属于肇事逃逸吗?
      一、车主不知情交通事故发生后离开现场属于肇事逃逸吗?车主不知情交通事故发生后离开现场不属于肇事逃逸,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标准是有离开现场的客观行为和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实践中......


·网上如何处理车辆违章?
      网上如何处理车辆违章?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互联网已经越来越深入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中了。很多事情都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便利了生活,提高了办事效率,在行驶过程中的交通违章处理也可以直接......


·提前退休申请书的格式是什么
      目前环境污染严重,导致很多人的身体出现各种各样的毛病,身体不好自然跟不上工作的节奏,导致了很多人的提前退休,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撰写提前退休申请书,但是提前退休申请书也是有一定格式的......


·女方可以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女方可以不给抚养费可以吗不可以。(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


·认缴出资未到期就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
      公司股东在认缴出资期限未届至即转让股权,应视为其以行为明确表示不再履行未届的出资义务,属于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情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应追加其为被执行人。1.股东对公司的......


贩卖淫秽物品罪如何认定 ?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