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是债券逆回购,操作技巧有哪些

  什么是债券逆回购,操作技巧有哪些?企业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为了获取经济利益的需要,会采取各种有利于经营管理的活动。企业发行债券就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经营管理行为,在债券发行之后,必要时,会采取债券逆回购的行为,你是否知道债券逆回购的技巧有哪些呢?一、什么是债券逆回购?债券逆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国债、政府债券或企业债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为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到期则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简单说就是主动借出资金,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就称为逆回购交易,此时投资者就是接受债券质押,借出资金的融出方。与债券逆回购相对应的是债券正回购,指的是被动借出资金。二、债券逆回购的风险有哪些?债券逆回购的风险较低,安全性较高。所谓债券回购(又称债券逆回购),其实是一种短期贷款,就是把钱借给别人,获得固定利息;别人用债券作抵押,到期还本付息。传统借款方式为客户通过存款将资金借给银行,由银行贷款给需求方,收益为银行定期基准利率。而债券逆回购则是向资本市场提供资金,直接提供给需求方,不但能按时回本,还可以获得较高的利息,而且对方有债券作抵押。也许有人会担心,对方不按时还本付息怎么办?抵押的债券跌了怎么办?别担心,时间一到,交易所会自动把本钱、利息划到你的账户上,资金绝对安全。严格来说,债券逆回购有以下几种极低的风险:1、机会成本风险。如果其他投资收益率更高,则债券逆回购存在机会成本损失;2、系统性风险。经济萧条时,所有投资产品收益下降,债券逆回购也不例外;3、银行系统风险。当担保的券商倒闭时,债券逆回购可能无法收回本金。但这种情况在中国几乎不可能发生。三、企业逆回购的操作技巧有哪些?一家证券公司给出的做债券逆回购的基本收益原则是:月初价格高于1年期定存利率即时成交;月末7天价格触及7%即时成交;低于2%不成交;除即时成交外操作时点选在10:30。其一,年末、月末或市场资金吃紧时,下午的年化收益率往往比上午要高,而且一天比一天高,有时收益率还会突然飙升。其二,在市场银根稍微松动时,上午的年化收益率往往比下午要高,这时,如果当天没有其他的投资计划,可以趁早市收益率走高时下单。其三,目前沪深交易所都有债券回购,一个是国债回购,一个是企业债回购,但收益率上会有差别,因此,在做回购的天数确定后,要根据自己的资金实力和收益率情况来做。其四,打新股收益高时就不做逆回购。其五,如果计划资金超过一周时间不做其他投资,那么,要计算一下连续做1日和做一个7日逆回购哪个收益更大、更方便。其六,长假前一定要计算一下,购买其他投资产品和做债券逆回购哪个更有利。并且希望得到一定的收益,故而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才能使自己的收益得到保障。与其他经济行为相比,债券逆回购的风险性是比较低的,即使在经济萧条期的经济收益也可以得到保障,故而不少企业会选择采取此种经济行为。
  
  
  
总结:什么是债券逆回购,操作技巧有哪些?企业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为了获取经济利益的需要,会采取各种有利于经营管理的活动。企业发行债券就是一种较为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提前多久
      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提前多久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未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


·遗嘱撤销效力什么时候生效
      遗嘱撤销效力什么时候生效1、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3)订立遗嘱的原因;(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


·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有什么
      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有什么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这些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保护的主要是:文学作品、绘画作品、符号作品、影像作品、工艺美术品等立体......


·“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来说,“认购书”是买家与发展商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它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有关司法解释里却有这样的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


·涉黄的工作人员该怎么处置
      看知情不知情,如果知情就属于从犯或帮助犯。协助组织卖淫罪情节不同,判处的时间不同,有五至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和无期徒刑。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


·再次司法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司法鉴定作为判定损害赔偿的依据之一,有时候并不会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解决呢?如果当事人不服司法鉴定的结果的,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可以申请再次鉴定,也就是通常所说......


什么是债券逆回购,操作技巧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