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结果通用吗

  对于我国公民来说,其实国家制定的好多基本法规,都是切实维护公民的基本利益的。在遇到员工工伤这样的事情以后,其实对各位劳动者来说,一定要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到自己所有合法的权益。比如说,我们可以做伤残鉴定,也可以做工伤鉴定,在下文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结果通用吗?
  
  一、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结果通用吗?
  工伤就是指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需要对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的一种活动。伤残鉴定通常是指对人身伤害的一种程度的鉴定。二者在一定程度上有相似之处,但更多存在区别。
  二、申请鉴定主体不同
  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
  三、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
  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经取得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也即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工伤鉴定申请者的申请;伤残鉴定的前提是,申请者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
  四、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
  工伤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工伤保险条例》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内容包括:工伤医疗终结期、停工留薪期确认、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申请工伤鉴定时需同时提交的材料有: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包括职工个人情况资料、职工工伤情况资料、医疗机构诊断资料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受伤评定》,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伤者精神状态、生理机能、街跑结构的异常及其对生活的影响,伤残鉴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残疾诊断证明等。
  五、申请鉴定的时间不同
  工伤鉴定的申请时间是治疗期满(伤者病情相对稳定后),可以提出申请;伤残鉴定申请时间是医疗终结后。通过我们的介绍,我们您可以看出,其实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的结果是不一样的,两者在申请主体,鉴定的前提条件以及申请鉴定的依据和提交的材料上都是不一样的,所以说在现实生活当中,劳动者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看需要做哪一种鉴定。
  
  
  
总结:对于我国公民来说,其实国家制定的好多基本法规,都是切实维护公民的基本利益的。在遇到员工工伤这样的事情以后,其实对各位劳动者来说,一定要尽最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冻结资金利息收益存在吗 被法院冻结的资金怎样才能解冻
      冻结资金利息收益存在吗被法院冻结的资金怎样才能解冻一、冻结资金利息收益存在吗?若是洗钱、赃款、犯罪所得等违法资金的冻结是没有利息的;其他的一般都有。二、冻结资金的规定法院在以下情况下......


·被判了拒执罪可以自诉吗
      当你因为一些诉讼案件被法院依法进行裁决之后,在有能力的情况下拒绝履行这些裁定,即犯了拒执罪,拒执罪最高可以判处三年拘役,所以拒执罪的惩罚也是比较严格的,但难免存在法院查处不当的情况......


·自建房拆迁门面商户怎么办?
      一、自建房拆迁门面商户怎么办?自建房拆迁必须对门面商户进行合法的赔偿,具体的赔偿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


·离婚协议中抚养权界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协议中抚养权界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婚协议中抚养权界定的法律依据是《婚姻法》,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既遂标准是什么
      许多犯罪分子越来越猖狂也不是没有原因的,那是他们知道就算当他们犯下了严重的错误都会通过某些为国家工作的朋友来逃脱自己所要面临的惩罚,通过内部人员所透露的消息来巧妙的躲开公安机关的追......


·医疗纠纷的程序主要是包括哪些内容?
      医疗纠纷的程序主要是包括哪些内容?医疗纠纷的程序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调解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结果通用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