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事故证明与工伤认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工作中,许多从事危险职业的劳动者,比如高空作业者、农民工、流水线工人等等很容易在工作中受伤,劳动者在工作中受的伤都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成功后用人单位可以赔付医疗费和损失费。那么劳动法中对于工伤认定又有哪些规定呢?下文对事故证明与工伤认定有哪些法律规定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工伤认定的定义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二、工伤认定的流程
  
  (一)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1)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录,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录以下内容:
  
  1、受伤职工身份情况;
  
  2、用工单位的大致情况(一般能说出单位名称);
  
  3、何时建立劳动关系,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有无办理工伤保险;
  
  4、工作岗位及相关职责;
  
  5、工资报酬及培训情况;
  
  6、劳动保护及相关防护措施;
  
  7、发生工伤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部位;
  
  8、治疗过程,住院时间、医疗费支付情况,受伤后用人单位态度及意见;
  
  9、受伤职工家庭成员及大致情况;
  
  10、受伤职工本人的要求及期望。
  
  (2)核对相关病历、医院证明是否医疗终结,是否存在过医疗情形。
  
  (3)到事故现场作调查与核对,并查明以下内容(路程较远的,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进行):
  
  1、用工单位的名称、单位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单位开办时间事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应与受伤职工的第一次上班及受伤时间相吻合);
  
  3、工程发包单位诉讼,便于以后财产保全时暂扣工程款;
  
  4、与目击证人(工友)取得联系,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作调查笔录;
  
  5、发生以下情形做相应的证据保全工作:
  
  ①用工单位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明确表态不承认受伤职工是其职工或不在用人单λ或工程施工地点受伤的;
  
  ②用人单位或工程施工负责人有殴打、恐吓、驱逐受伤职工情形的。
  
  ③仔细核对,确定是否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其它部门进行控诉或要求其主持调解。
  
  ④其它,如核对受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是否超过一年,如超出一年,则工伤认定超时效,劳动部门不会受理工伤认定。
  
  (二)办理委托代理合同时:
  
  1、详细向其告知调查、仲裁诉讼程序中律师能够做出具体事项;
  
  2、应明确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代理合同后应配合律师做的具体事项;
  
  3、应告知委托人在仲裁或诉讼中有哪些风险及相关防范措施;
  
  4、应送达相关委托文书、质量监督卡等;
  
  5、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委托人,还应详述委托合同的内容及律师收费办法等相关情况以免代理后发生争议;
  
  6、对于风险代理或予多交代理费的情形,应在委托合同着重予以书面确认,避免发生分歧或争执;
  
  7、对于特别授权或办理委托手续后,委托人就回外地工作生活情形的,应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律师的代理权限及特别授权事项。
  
  (三)工伤认定程序(之前也可与对方调解):
  
  (1)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2)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3)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4)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5)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
  
  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1)对照《职工工伤与职工病致残程度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及等级程度及护理依赖等级;
  
  (2)制作《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并填写《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3)制作《生活自理障碍鉴定申请书》;
  
  (4)向劳动部门速交相关申请书及医疗材料(包括病历、CT报告单等);
  
  (5)领取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报告;
  
  (6)征求委托人意见,是否申请再次鉴定。
  
  (五)劳动仲裁程序:
  
  (1)制作《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清单》;
  
  (2)与用人单位联系,可否调解;
  
  (3)向劳动争议仲裁递交《申诉书》及证据材料;
  
  (4)准备庭前材料并到劳动仲委阅卷了解用人单位的答辩意见等;
  
  (5)参加庭审;
  
  (6)庭后和解或调解。
  
  三、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四、事故证明的格式
  
  出险人姓名:性别: 年龄: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投保单位:
  
  
  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点:
  
  事故发生详细经过:(请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证人、有关方面处理情况等)
  
  事故发生诊治经过(诊断、治疗):
  
  投保单位盖章:
  
  出险人签字:
  
  时间:
  
  标题为:证明
  
  内容:写上时间,发生了什么意外,导致了某某(身份证号)意外受伤,
  
  落款: 单位名称, 时间
  
  上文对事故证明与工伤认定有哪些法律规定做出了详细的回答,根据上文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工伤认定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办理,工伤认定还需要很多材料,事故证明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材料,事故证明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来写,专门机构盖章才能生效。对于在工作中受伤的劳动者需要了解一些有关法律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
  
  
  
总结:在工作中,许多从事危险职业的劳动者,比如高空作业者、农民工、流水线工人等等很容易在工作中受伤,劳动者在工作中受的伤都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托管合同签订流程是怎么样的?
      托管合同签订流程是怎么样的?我们知道,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我们需要签订一定的托管合同,使得将相关物品托管给别人的同时而又能避免相关的责任纠纷。那么,托管合同签订流程是怎么样的?为此,......


·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一般要怎么判刑?
      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一般要怎么判刑?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判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偷盗50元可以立案吗
      可以。即使是偷窃50元,也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


·工伤鉴定标准七级是怎样的?
      当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用人单位的赔偿,但是需要在当地制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自己的伤情属于哪个等级,才好判断怎么协商赔偿问题,那么2017工伤鉴定标准七级是怎样的?,......


·增资价格对应注册资本是否需要增加?
      增资价格对应注册资本是否需要增加?增资价格对应注册资本是需要增加的,主要是因为注册资本和增加之后的一个金额要对应起来,债务诉讼的标的错误的话,债务人可以提出异议的诉求,建立债务人异议......


·有关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对于有孩子的夫妻来说,一般孩子对于双方来说是最重要的。像夫妻离婚因为孩子而引发的一系列矛盾您可能都见都过。其中,对孩子的矛盾的关键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其实,孩子的抚......


事故证明与工伤认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