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属于哪种量刑范围

  我国的司法量刑有着严格的要求,针对不同的案件的量刑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法院在执行的时候也是严格参照国家的法条进行的。其中,有期徒刑属于我国的主要刑期之一,并且有期徒刑也是有长有短,刑期都是不一样的。在下文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属于哪种量刑范围?
  
  一、中国法律有期徒刑最多可以判多少年?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69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期徒刑可以超过15年,但不能超过25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有期徒刑是主刑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编总则对于有期徒刑的重要规定有: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属于哪种量刑范围?
  
  有期徒刑的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种:
  
  1、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2、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3、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减刑
  
  有期徒刑刑期的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3、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的规定,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看出,其实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属于短期有期徒刑。是针对犯罪情节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案件进行的量刑。我国公民一定要知道,法院再进行量刑的时候,是有法条作为参照的,绝不会胡乱判决。
  
  
总结:我国的司法量刑有着严格的要求,针对不同的案件的量刑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法院在执行的时候也是严格参照国家的法条进行的。其中,有期徒刑属于我国的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司拖欠工资起诉程序是怎么样的?
      公司拖欠工资起诉程序是怎么样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的流程包括准备材料、写起诉书、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


·交强险医疗费赔偿最低范围是多少?
      交强险医疗费赔偿最低范围是多少?我国交通事故的发生率还是比较高的,不管是出行还是其他,交通保险是我们都会购买的。交强险是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影响不管对肇......


·离婚后第三人债权人如何向夫妻双方主张其债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如果借钱时对方如果......


·一、江门醉酒驾驶交通事故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江门醉酒驾驶交通事故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摩托车飙车危险驾驶罪的判罚是什么?
      摩托车飙车危险驾驶罪的判罚是什么?一、摩托车飙车危险驾驶罪的判罚是什么?摩托车飙车危险驾驶罪的,可以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


·做无罪辩护不构成非法行医罪辩护要点有哪些?
      做无罪辩护不构成非法行医罪辩护要点有哪些(一)控诉方指控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二)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于下述情况,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1、被告人行为情......


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属于哪种量刑范围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