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已婚女人出轨离婚财产会怎么分配

  当今时代,很多夫妻离婚的原因都是因为在婚姻生活当中夫妻当中有一方有出轨的行为。其实出轨是对婚姻生活最大的不忠,也是绝对不对的。如果在婚姻过程当中有出轨行为的话,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已婚女人出轨离婚财产会怎么分配?
  一、已婚女人出轨离婚财产会怎么分配?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老公方。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如果因一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可多分的财产,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说法,老公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并要求出轨老婆给予自己精神损害赔偿。
  二、离婚赔偿法律条件: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四)请求人无过错。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 赔偿诉讼。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婚内有出轨行为的话,在财产分配上,其实法院是偏向于无过错一方的。但是如果是女方出轨的话,毕竟女方的经济能力是偏低的,所以说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的时候,也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判决。出轨这种行为不论在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是不支持的。
  
  
  
总结:当今时代,很多夫妻离婚的原因都是因为在婚姻生活当中夫妻当中有一方有出轨的行为。其实出轨是对婚姻生活最大的不忠,也是绝对不对的。如果在婚姻过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产品质量不合格适用法律是什么
      产品质量不合格适用法律是什么?产品质量不合格适用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民间借贷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民间借贷是很多企业和个人的首先贷款路途,因为方便快捷,可以迅速的解决资金难题,为了不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民间借贷应该注意什么?民间借贷过程中经常发生纠纷,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


·海外并购基金方案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海外并购基金方案是什么,有哪些内容海外并购基金,是一种常见的并购基金的方式,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也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和热议。那么,海外并购基金方案有哪些呢?并购基金......


·公司因岗位调整辞退员工赔偿是什么?
      公司因岗位调整辞退员工赔偿是什么?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可......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信息公开方式有哪些?
      政府信息公开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还是比较常见的,因为在各大政府的相关的网站上都可以查询到一些信息,这就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种途径,当然法律当中也规定了具体的申请公开途径,很多人想知道......


·国家赔偿的申请期限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如果说给他人的身体或者是精神上受到伤害。那么是肯定需要赔偿的。当然,无论是国家还是公民个人,都需要进行赔偿。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所造成的,那么需要国家赔偿。因此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国家赔......


已婚女人出轨离婚财产会怎么分配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